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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国际国内,促进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网     发布时间:2020-12-28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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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0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中,我国连续两年排名第14位,是唯一一个进入全球创新指数前30名的中等收入国家。“十四五”时期,应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依法促进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加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知识产权法治体系建设,构建法治大保护格局。一是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知识产权立法,科学制定和完善涉及知识产权效力、取得、范围、使用、转让、维持、实施、侵权救济等的全链条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大力培育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业,完善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政策咨询、信息检索、成果孵化、价值评估、收购托管、质押融资、金融保险、交易流转以及知识产权证券化等法律服务制度,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转让与传播。二是严格知识产权执法,提高知识产权司法公信力,通过实施有效迅速、规范透明、公平公正的民事、行政、刑事和边境全链条知识产权执法程序,构建包括司法审判、仲裁与调解、行政执法和监督在内的知识产权综合保护机制,有效遏制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三是打造知识产权普法信息化平台,增强全民保护知识产权法治观念,营造知识产权法治文化环境。

  加强知识产权涉外法治体系建设,维护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一是构建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着重完善对外贸易和投资领域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二是加快中国知识产权法域外适用法律体系建设,健全现行法律域外适用的标准和程序。三是加强对国内知识产权立法草案的审核,做好与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衔接,树立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负责任大国形象。四是强化知识产权涉外法律服务,提高我国企业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能力。

  加强国际法治合作,推动知识产权全球治理体系变革。一是维护世贸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所构建的利益平衡机制,深度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下的全球知识产权治理,推动知识产权及相关国际贸易与投资规则的可持续和包容性发展。二是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在公共卫生、药品可及性、教育、文化等领域更多发挥引领作用,与发展中国家、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等加强知识产权领域国际法治合作。三是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重视通过国内司法解释和适用知识产权国际保护规则,培养并向国际组织输送复合性国际争端解决人才,掌握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制定和解释的话语权。四是深化知识产权司法执法国际合作,推动国际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建设。(作者:冯洁菡 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教授、武汉大学国际法治研究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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