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信局

2024年“企莞家”微信公众号代运营服务采购公示

来源:东莞市工信局     发布时间:2024-03-22     点击量:

  

  “企莞家”微信公众号代运营服务是政府采购范围以外且采购预算金额达到限额的采购项目。该项目将采取比选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采购人: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企莞家”微信公众号代运营服务

  三、采购金额:25万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

  “企莞家”微信公众号是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服务于东莞全市企业的官方政务平台之一,坚持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多角度的政策信息、行业资讯以及企业服务。为做好“企莞家”微信公众号的日常运营,通过喜闻乐见的新媒体产品、创新创意的传播方式、具有思想深度的挖掘报道,着力提升“企莞家”的影响力、服务力,拟委托第三方代运营我局“企莞家”微信服务号。

  “企莞家”微信公众号代运营服务内容包括:(一)日常运营,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公众号内容策划更新、视觉美化设计、技术保障、后台管理等。(二)宣传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宣传主题策划、稿件撰写、宣传分发、政策解读、创意传播等。(三)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制作一图读懂、海报、PPT等。(四)宣传内容分发,包括将优质内容推送至学习强国等平台。

  五、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于采购活动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备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若供应商有相关的政府合作经验,可优先考虑。

  六、本公示期限自2024322日至2024326日止。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请于326日17:30前根据采购内容提交响应文件(含报价),逾期不予接收。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68号塞纳嘉园二楼

  联系人:洪雅雯

  联系方式:0769-22232155

  电子邮箱:396189597@qq.com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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