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彻底取缔“地条钢”的决策部署,持续巩固来之不易的化解钢铁过剩产能成果,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地条钢”死灰复燃的通知》(粤府函〔2017〕263号,以下简称粤府函〔2017〕263号文)要求,切实加强对铸造等相关行业企业使用中(工)频炉的监督管理,坚决防止企业假借铸造、特钢等名义违规生产“地条钢”。我局经组织各园区、镇(街道)排查上报、专家核查等环节,现向社会公布《东莞市铸造相关中(工)频炉专用设备登记企业清单(2024年)》。
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至2023年4月2日。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方式,并提供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
特此公告。
附件:东莞市铸造相关中(工)频炉专用设备登记企业清单(2024年)
附件:东莞市铸造相关中(工)频炉专用设备登记企业清单(2024年).pdf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25日
(联系人:陈浩昱,联系电话:2223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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