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经贸办、经济科技信息局,松山湖(生态园)产业发展局,有关用能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用能单位加强节能管理。根据《东莞市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市统计局、市供电局等有关部门提供的用能单位能耗数据,我局对市重点用能单位名单进行调整。经征求镇(街)经信部门、有关用能单位对调整名单的意见,我局审核后,市重点用能单位调整为892家。其中:关停并转以及能耗下降符合剔除条件的用能单位81家,符合纳入条件,新增加市重点用能单位的112家,变更企业名单33家。现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东莞市重点用能单位名单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2月24日
(联系人:徐翠容,联系电话:22328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