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信局

关于开展2016年东莞市工业大数据应用示范项目培育工作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经信局     发布时间:2016-09-29     点击量:
  各镇(街)经贸办、经济科技信息局,松山湖(生态园)产业发展局,各行业协会,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 年)的通知》(粤府办﹝2016﹞29号),充分发挥应用示范效应,推动我市工业大数据发展,现开展2016 年工业大数据应用示范项目培育工作。现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通过树立一批使用大数据技术助力企业成功转型案例,促进大数据在企业中的应用和推广,充分发挥应用示范效应,同时推动社会数据资源的开放和大数据应用,助力企业转型升级,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二、范围和目标
       在我市五大支柱行业(电子信息制造业、电气机械及设备制造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食品饮料加工制造业和造纸及纸制品业)和四大特色产业(玩具及文体用品制造业、化工制造业、包装印刷业和家具制造业)中,培育10-15 个工业大数据应用示
范项目。
       项目应运用于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等工业产业链全流程或其中环节,与互联网、云计算、3D 打印等信息技术相结合,通过对工业大数据进行收集、挖掘、分析、整合、存储以及可视化处理等,提高工业生产效率、提升
产品价值、创新生产模式、优化管理服务,进而推动制造模式变革和工业转型升级。
       三、基本条件
       (一)东莞市境内注册和运营2 年以上的企业或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二)有大数据应用基础:掌握一定规模的数据量或数据来源、有大数据分析能力、能为大数据挖掘提供具体应用。
       (三)有行业影响力:在本行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例如:生产技术先进、市场占有率大、产品或服务具有较高品牌知名度和客户满意度等。
       (四)具备大数据深化应用的潜力:把大数据应用纳入企业发展战略,有持续开展大数据开发、研究和应用的计划。
       (五)有示范带动作用:对典型行业和区域内开展同类业务的可复制性和示范价值等。
       四、培育方式和工作程序
       (一)培育方式
       采用“企业申报+专家辅导”的方式对项目进行培育。本项目委托市首席信息官协会组织有关大数据专家和行业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全程的协助和辅导,帮助有大数据应用基础的企业进一步认识和使用大数据,提升企业创新和竞争力。
       (二)工作程序
       1.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或机构,于9 月30 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报市首席信息官协会。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
       2.专家辅导。市首席信息官协会根据申报材料(电子版)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给予指导修改、调整意见,并对有需要的企业进行一对一实地辅导等,请申报企业或机构积极配合专家组的工作。
       3.报告提交。企业于10 月25 日前将最终申报材料(含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提交给市首席信息官协会。市首席信息官协会于10 月30 日前将企业最终的申报材料整理后报我局(大数据管理科)。
       4.专家评审。我局组织专家对最终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2016 年工业大数据应用示范项目名单并发布。
       五、项目管理
       (一)服务:我局委托市首席信息官协会组织有关大数据和行业专家对申报项目的企业进行全程的咨询与指导,协助企业深化工业大数据的应用。
       (二)优先:对最终确定为市工业大数据应用示范的项目,如符合条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和市的大数据扶持和试点项目。
       (三)推广:我局将根据本次培育成果,形成东莞市工业大数据应用示范项目宣传素材;通过相关媒体进行宣传和推广,分行业及片区组织召开工业大数据论坛及交流会,促进工业大数据技术和方法在我市企业中的应用普及。
       六、联系方式
       (一)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联 系 人:郑泽彬
       联系电话:22248853
       地 址:东莞市南城鸿福西路68 号塞纳嘉园二楼
       (二)东莞市首席信息官协会
       联 系 人:张庆云
       联系电话:13553890511,22663301
       电子邮箱:dgcio@foxmail.com
       地 址:东莞市东城西路金澳大厦二楼

      附件:东莞市工业大数据应用示范项目申报材料

 

 

东莞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6 年9 月18 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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