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节能与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府〔2015〕30号 附件4)要求,现发布《2016年东莞市节能与循环经济发展示范项目申报指南》、《2016年东莞市节能与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清洁生产项目)》(详见附件)。请各有关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准备相关资料,积极申报。
2016年4月12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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