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经贸办、经济科技信息局,松山湖、生态园经济贸易发展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开展智能制造和服务型制造示范工程 加快推动工业转型升级的意见》(东府〔2015〕30号)中《东莞市“机器换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现组织申报2015年东莞市“机器换人”专项资金应用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市电子、机械、食品、纺织、服装、家具、鞋业、化工、物流等重复劳动特征明显、劳动强度大、有一定危险性的行业领域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实施“机器换人”应用的项目。
二、申报时间及方式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林锦仁
联系电话:22222425
地 址:南城区鸿福西路68号塞纳城市嘉园二楼市经信局技术进步与质量科。
附件:2015年“机器换人”专项资金应用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