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第一批)项目的通知》(粤经信技改函〔2015〕421号)和《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5〕34号)的有关规定,经项目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局务会议讨论等流程,现将2015年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第一批)项目拟安排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5年5月7日至5月15日,共七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技术进步与质量科)和市财政局(工贸发展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市经信局联系人:刘 宇;联系电话:0769-22221295;市财政局联系人:王婷婷;联系电话:0769-22831023。
附件:2015年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第一批)项目拟安排计划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东莞市财政局
201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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