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经信主管部门、民营经济主管部门,各有关示范平台、基地:
现将《关于组织推荐2014年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和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的通知》(粤中小企函〔2014〕24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2014年示范平台、基地的组织申报和汇总推荐工作,以及2011年认定的示范平台、基地的复核工作,相关资料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按顺序装订成册,于6月7日前一式二份(含电子版)报送市中小企业局(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企业促进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曾海明、刘捷
联系电话:22220109
邮箱:zhm883@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 《关于组织推荐2014年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和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的通知》(粤中小企函〔2014〕24号)
2.《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暂行管理办法》(粤中小企〔2011〕14号)
3.《广东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暂行管理办法》(粤民营〔2011〕5号)
201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