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信局

2015年东莞市内资经济促进中心部门决算

来源:东莞市经信局     发布时间:2016-09-29     点击量:

2015年东莞市内资经济促进中心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市内资经济促进中心为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处级。 

主要任务是:

(一)统筹全市内资引进工作。

(二)研究制定全市内资招商引资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搜集企业投资信息,建立完善招商项目库。

(四)提供内资投资咨询服务。

(五)宣传推广东莞投资环境。

(六)开展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服务,协调落实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的相关工作。

(七)贯彻执行省市产业转移政策,积极开展共建园区各项工作。

(八)参与共建园区总体规划和产业规划的编制实施。

(九)协助有关部门对共建园区进行年度考核和验收。

(十)协助市有关部门对财政投入共建园区的资金进行监管。

(十一)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任务,市内资经济促进中心内设综合科、项目引进科、投资宣传科、产业合作科4个科室(正科级)。

三、人员情况

截至2015年底,东莞市内资经济促进中心共有事业编制数27人,其中财政供养的编内实有在职人员26人。另外,有离退休1人,聘用人员4人,后勤服务人员2人。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情况的说明

(一)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收入总计605.64万元,支出总计605.64万元。收入方面,财政拨款收入531.32万元,占2015年度收入总计的88%。支出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0.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4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42.03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89%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0.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48万元。

二、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与决算情况对比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2.6万元,支出决算为27.18万元,完成预算的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8.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5年无购置公车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58万元;公务接待费7.10万元,完成预算的22%

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少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二是单位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坚持节俭实用的接待原则、实行接待审批制度,规范公务接待标准、接待流程,加强财务审核监督等,采取多方面管控措施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二)“三公”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7.18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8.5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2个、3人次,比2015年预算增加5.9万元,增长227%。开支内容包括:1、赴台湾考察费用3.92万元;2、赴德国、法国、意大利考察费用4.58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58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1.58万元,增长15.8%。截至2015年底,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7.10万元,全年共接待52批次、537人次,比2015年预算减少12.9万元,降低64.5%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

2015年,部门本级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1万元,占12%;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67万元,占88%

四、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本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本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决算编审、资产产权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本单位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本单位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本单位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指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其他事务支出。

教育(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指本单位的教育支出。

教育(类)职业教育(款)其他职业教育支出(项):指本单位用于职业教育方面的其他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项):指本单位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提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离退休支出(项):指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其他支出。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决算1-8,请参见附件。

表号

表名

决算表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决算2

收入决算表

决算3

支出决算表

决算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决算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分类)

决算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经济分类)

决算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决算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表1-8.xls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上一篇:2015年东莞市无线电监测站部门决算

下一篇:2016年东莞市内资经济促进中心部门预算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工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工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
备案号 :粤ICP备17125350号
亿鸽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