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0年5月20日印发的《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信息化发展专题项目实施细则》(东工信〔2020〕82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已整合到近日印发的《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工信〔2021〕118号)中。为了更好地衔接新旧《实施细则》的工作,因此,我局决定废止当前未失效的东工信〔2020〕82号文。
现我局拟定了《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废止<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信息化发展专题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人士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欢迎你们积极参与。意见征集时间为2021 年5月27日至2021 年6 月4 日,意见反馈邮箱为gxjxtk@dg.gov.cn。为便于联系,请提交意见和建议时同时提供联络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附件: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废止<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信息化发展专题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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