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数字经济发展规划项目是政府采购范围以外且采购预算金额达到限额的非政府采购项目。该项目将采取比选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采购人: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数字经济发展规划项目
三、采购金额:85万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的工作部署,围绕市政府2021年中心工作,推动数字产业发展,拟邀请国内从事信息化和数字经济发展研究的权威机构编制东莞市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以全国数字经济发展名城为总体目标,建立健全东莞数字经济发展体系,明确重点和特色,打造新的生态品牌,以生态体系全面赋能数字化转型,以数字经济为引领落实国家和广东省在东莞的系列战略定位和布局,进入粤港澳大湾区数字经济发展的第一梯队。第一,形成重点突出、可推进落地的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切实指导东莞数字经济发展。第二,明确东莞数字经济的发展特色、重点和亮点。亮点可以根据东莞特色优势产业,聚焦打造工业互联网生态、车联网生态等新的生态品牌,围绕生态体系构建推进5G、物联网为代表的无线技术+智能技术+行业应用的发展线条,挖掘新型智能化场景,赋能产业数字化。第三,明确重点领域发展思路,形成发展目标、思路、路径,重点加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研究。第四,谋划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协助建立东莞数字经济重点项目库。最终形成《东莞数字经济发展规划》。
五、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于采购活动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备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若供应商有相关的政府合作经验,可优先考虑。
六、本公示期限自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16日止。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请于11月16日17:30前根据采购内容提交响应文件(含报价),逾期不予接收。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68号塞纳嘉园二楼
联系人:丁伟兰
联系方式:0769-22226671
电子邮箱:gxjszcyk@dg.gov.cn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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