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单位:
按照《国家外国专家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外交部 公安部关于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的通知》(外专发〔2017〕40号)规定,申请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时,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本地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收入6倍的外籍人才符合外国高端人才(A类)认定标准;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本地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收入4倍的外籍人才符合外国专业人才(B类)认定标准。东莞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收入按照东莞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确定,实行动态调整。
根据东莞市统计局发布的《2021年东莞市平均工资情况》,2021年东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8965元(平均每月为7413.75元)。据此,自2022年7月15日起(以所办业务网上首次提交时间为准),东莞市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工资收入计算标准为:88965元/年,7413.75元/月;即A类人才认定标准不低于44482.5元/月,B类人才认定标准不低于29655元/月。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东莞市平均工资情况截图
东莞市科技人才服务中心
2022年6月3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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