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加快推动东莞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建设和全市卓越工程师培养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支持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的函》(教研函〔2023〕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我局起草了《东莞市关于支持联合培养卓越工程师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并于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4日期间通过我局网站向有关单位及个人公开征求意见。截至征求意见结束,收到电子科技大学广东电子信息工程研究院、东莞新能源研究院的反馈意见7条,公众个人反馈意见1条,现将意见采纳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6日。
特此公告。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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