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资助办法》(东府办〔2012〕176号文)的要求和规定,经形式审查、现场考察、专家评审、中介审计、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等程序,确定2014年东莞市工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拟立项项目21项,其中,市工程中心项目11项;市重点实验项目5项;国家认可实验室资助项目3项;省级工程中心资助项目2项,现将拟立项项目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2014年东莞市工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拟立项项目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科学技术局提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否则恕不受理。
公示时间:从2015年8月10日至2015年8月16日止。
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科研条件与财务科
联系人:黄锦河、韩燕玲,电话:22831382、22831381。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七楼710室。
邮编:523000
传真:22831304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