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配合做好我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财务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东府办〔2013〕23号)、《东莞市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管理办法》(东府办〔2013〕99号),我局将于10月28日至10月29日委托相关审计机构对我市实施期已到期的2013年度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进行财务验收。届时项目承担单位应按要求向现场审计人员出示相关票据原始凭证。请各单位密切配合相关审计机构做好该项工作。本次财务验收过程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特此通知。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15年10月23日
(联系人:政策调研科:江嘉敏;联系电话:22831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