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科技局

关于组织开展东莞市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注册申请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0-09-25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为吸引更多优秀科技人员为东莞市企业、农村基层一线创新发展服务,提高基层科技创新能力,根据《东莞市科技特派员实施办法》(东科〔2020〕69号),启动东莞市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注册申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东莞市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注册申请采取常年开放、集中受理的方式。本次集中受理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10月10日17:00。

二、申报对象

符合条件的市内高等院校(含有条件的技师学院)、科研机构(实验室、研究院所、重大科学装置、新型研发机构)、企事业单位等。

三、申报要求

(一)东莞市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东莞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活动的科技人员。

3.具备专门的财务机构和制度。

4.具备专门的科技特派员管理机构和人员。

(二)东莞市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应履行以下基本职责:

1.建立科技特派员人才库,积极发动科技人员入库。

2.制订支持科技特派员创新的制度措施,确保派出的科技人员享有与原单位在职人员同等待遇。

3.负责组织科技人员与拟派驻单位开展对接。

4.负责组织科技人员申报科技特派员项目,审核申请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并出具初审意见。

5.负责做好科技特派员项目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项目管理规章制度,督促科技人员完成派驻服务工作。

6.负责做好对派出科技人员和派驻单位的服务工作。

7.协助做好科技特派员绩效考核工作,配合对科技特派员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四、申报程序

采取网上填写申请书和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填报

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进入东莞市科技业务申报管理系统2.0(http://dgstb.dg.gov.cn/egrantweb/)填写并提交申请书。首次申报需注册新账号。申报系统预计9月28日开通,各单位可先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二)网上审查

申报单位进入业务系统进行申请书填写并提交,由申报单位、主管部门、市科技局进行网上审查。

(三)书面材料报送

经市科技局网上审查通过后,申报单位打印项目书面材料(A4纸打印、一式4份),按顺序合并用线装订成册、对每一页面依序连续编写页码(手工或打印编写页码),签字、盖章后报送到市科技局业务受理窗口。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0日17:00前。

五、联系方式

(一)市科技局基础研究与社会发展科技科

地址:东莞市莞城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7楼

联系人:廖忠淼、王波

联系电话:22831341

(二)市科技局科技业务受理窗口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二楼,综合一区,D53窗口

联系人:谢凤娟

联系电话:22835972

(三)东莞市科技业务申报管理系统2.0技术支持

联系人:王洁

联系电话:13424211664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东莞市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申请书.doc

附件2:协议书.docx

附件3: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东莞市科技特派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东科〔2020〕69号).pdf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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