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科技局

关于组织受理东莞市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第二批)注册申请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0-12-10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为吸引更多优秀科技人员为东莞市企业、农村基层一线创新发展服务,提高基层科技创新能力,根据《东莞市科技特派员实施办法》(东科〔2020〕69号),现就东莞市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第二批)注册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东莞市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注册申请采取常年开放申报、集中受理的方式。本次集中受理时间为2020年12月9日至12月16日17:00。

  二、申报对象

  符合条件的市内高等院校(含有条件的技师学院)、科研机构(实验室、研究院所、重大科学装置、新型研发机构)、企事业单位等。

  三、申报要求

  (一)东莞市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东莞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活动的科技人员。

  3.具备专门的财务机构和制度。

  4.具备专门的科技特派员管理机构和人员。

  (二)东莞市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应履行以下基本职责:

  1.建立科技特派员人才库,积极发动科技人员入库。

  2.制订支持科技特派员创新的制度措施,确保派出的科技人员享有与原单位在职人员同等待遇。

  3.负责组织科技人员与拟派驻单位开展对接。

  4.负责组织科技人员申报科技特派员项目,审核申请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并出具初审意见。

  5.负责做好科技特派员项目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项目管理规章制度,督促科技人员完成派驻服务工作。

  6.负责做好对派出科技人员和派驻单位的服务工作。

  7.协助做好科技特派员绩效考核工作,配合对科技特派员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四、申报程序

  采取网上填写申请书和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填报

  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进入东莞市科技业务申报管理系统2.0(http://dgstb.dg.gov.cn/egrantweb/)填写并提交申请书。首次申报需注册新帐号。

  (二)网上审查

  申报单位进入业务系统进行申请书填写并提交,由申报单位、主管部门、市科技局进行网上审查。

  (三)书面材料报送

  经市科技局网上审查通过后,申报单位打印项目书面材料(A4纸打印、一式4份),按顺序合并用线装订成册、对每一页面依序连续编写页码(手工或打印编写页码),签字、盖章后报送到市科技局业务受理窗口。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6日17:00前。

  五、联系方式

  (一)市科技局基础研究与社会发展科技科

  地址:东莞市莞城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7楼

  联系人:王波

  联系电话:22831341

  (二)市科技局科技业务受理窗口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二楼,综合一区,D53窗口

  联系人:谢凤娟

  联系电话:22835972

  (三)东莞市科技业务申报管理系统2.0技术支持

  联系人:王洁

  联系电话:13424211664

  特此通知。

  

  附件:1.东莞市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申请书.doc

     2.协议书.docx

     3.东莞市科技特派员实施办法 (东科〔2020〕69号).pdf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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