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印发广东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规划(2005年-2007年)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05-11-16     点击量:

 

广东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

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

 

(粤整规办〔2005〕31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规划(2005年-2007年)的通知

 

省整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地级以上市整规办:

《广东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规划(2005年-2007)》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十日

 

广东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规划

2005年—2007年)

 

为保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政策措施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推动我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深入开展,按照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和《2004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国办发〔200442号)的要求,根据《全国整规办关于编制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规划(2005年—2007年)的通知》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广东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规划(2005-2007年)。

一、背景概述

(一)现状

20014月以来,广东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和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精神,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依法治省为目标,突出重点,集中力量,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全面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坚持一手抓整治,一手抓发展,用发展带动整治,用整治促进发展,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完成“十五”计划的各项任务创造了良好的经济社会环境。四年来,我省紧紧抓住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先后开展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打击非法传销、打击走私、强化税收监管和整顿金融秩序,整治土地市场、建筑市场、文化市场、集贸市场、旅游市场、汽车市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开展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等方面的整治活动,加大对大案要案查处力度,严厉惩处了违法犯罪分子,市场经济秩序明显好转。

(二)存在问题

我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是工作中仍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并且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一些深层次的矛盾逐步显现。从工作上看,一是整规工作开展不够平衡。个别地区整治力度不够,还存在着工作思路不清晰、工作重点不明确、工作抓的不够落实,一些违法犯罪活动还没有得到有力的打击;二是全省性专项整治的组织水平有待提高。有的专项行动耗费的人力、物力、时间很多,但成效不大。有些部门在专项行动中协调不够,加重了基层的负担;三是法制建设的步伐有待加快。全省市场法制建设相对滞后,一些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有待进一步完善。有法不依、执法不当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四是信用体系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对于信用体系建设基本内涵的理解有待于深化,推进体系有待于明确,试点工作有待于推开。从市场秩序形势看,市场经济秩序不规范的状况依然存在,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活动屡禁不止,手段不断翻新,隐蔽性更强;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依然严峻;地方保护主义、行业垄断行为仍然比较严重;市场价格行为不规范,价格违法行为和违法收费行为仍然存在;各种偷、逃国家税款的违法犯罪行为屡见不鲜;金融市场的恶性竞争及各种非法交易活动威胁着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建筑土地及房地产市场仍存在突出的矛盾;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打击各类走私、传销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整治任务仍任重而道远。

(三)形势任务

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是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变化的客观需要。“十五”计划期间,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完善,国民经济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作为外向型经济和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广东,虽然受到全球经济和国际贸易增长明显放缓的不利影响,但是由于省委、省政府采取了正确的宏观经济政策,其中很重要的一条是大力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在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下,使我省提前一年完成“十五”计划经济总量增长预期目标,经济总体上继续保持增长势头。同时要看到,随着经济全球化与区域一体化趋势不断加强,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过渡期即将结束,我省面临更加激烈的国际竞争和挑战。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加快营造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是适应世贸组织规则的客观要求,是适应经济全球化,继续推进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中共广东省委九届七次全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提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以达到建立健全全民共享现代化成果的社会发展机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安定团结,构建富裕、公平、活力、安康的和谐广东的目标。通过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把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包括社会管理、利益协调和教育引导,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做到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经济,企业依法经营,各类市场主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约束和规范自己的行为,从而构建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为建设和谐广东打下坚实基础。

二、整规工作的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贯彻依法行政的方针,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的精神,以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依法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大省、法治社会、和谐广东为目标,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放手发动群众,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争取市场经济秩序的根本好转。坚持一手抓整治,一手抓发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用发展带动整治,用整治促进发展,用机制保障发展,进一步改善投资软环境,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完成“十一五”规划的各项任务创造良好的经济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重典治乱”。依法严厉打击经济领域的犯罪活动。进一步加大对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坚决查处机关和国有企业中与犯罪分子内外勾结、包庇和纵容违法犯罪活动的腐败分子。

2、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把对经济秩序危害大,具有倾向性和普遍性,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打击和整治的重点。深入排查,集中力量进行整治和打击,以重点问题的突破推动全局工作。

3、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要把专业队伍的专项整治与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结合起来。建立畅通的群众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扩大案源,形成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

4、依法办事,严格执法。清理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地方性法规,修订、制定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切实纠正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的现象,破除地方保护主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

5、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抓住大案要案,加大打击力度, 形成高压态势,有效遏制经济领域中违法犯罪活动,力求取得阶段性成果。立足于治本,对整治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要举一反三,从制度、机制和工作上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通过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建立和完善各种制度和机制,严格执法,逐步从根本上解决市场经济秩序混乱的问题。

6、坚持以整治促发展。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整治工作贯穿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推进依法治省的进程中。严格依法办事,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防止出现“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局面,促进经济建设发展。

(三)主要目标

总体目标: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通过整顿和规范价格、税收、农资、建材、食品、药品、内贸、外贸、土地、建筑、房地产、文化等市场的秩序,通过打击非法行医、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通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通过保护知识产权、建设社会信用体系,使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偷税骗税,逃汇骗汇、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经济欺诈,以及扰乱金融市场、建筑市场、文化市场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遏制;群死群伤等恶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大案要案得到揭露和处理,犯罪分子得到严厉惩处;有关地方性法规得到进一步完善;执法队伍和执法力度得到加强;群众对市场经济秩序的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社会信用度有较大提高,进一步形成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和良好的文明法治环境。

主要数量指标:

1、产品质量抽样检验合格率指标。农药产品质量总体合格率达90%以上,农药产品标签合格率达85%以上;兽药市场抽查合格率提高到85%以上;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抽查合格率提高到95%以上;种子质量合格率达到90%以上;肥料市场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0%以上;建材产品受检率、合格率分别达到100%、90%。

2、规则及标准实施情况指标。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连锁店和大型蔬菜生产基地的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8%以内,生猪定点屠宰率保持在95%以上,注水肉和病害肉现象得到全面遏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全部推行GMP认证,所有药品经营企业通过GSP认证。各大食品批发市场、城镇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超市的重点品种推行准入管理制度,索票、索证率90%以上。全省明码标价率达95%以上,“价格公示进社区”率达95%以上,涉农收费公示达99%以上。全省应招标工程和应公开招标工程招标率达到100%。

3、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件发生情况。实现90%县(区)、镇、社区(村)无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

4、现代流通组织形式发育程度指标。连锁经营销售额占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超过20%;积极推广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初步建立起物流配送体系;电子商务应用有较大的普及,省流通龙头企业、重点批发市场全面开展电子商务应用。

5、社会满意程度指标。群众对市场经济秩序状况的满意程度达到95%以上。  

三、分年度、分阶段目标和实施步骤

(一)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1、主要目标:初步建立市场价格监管体系,市场价格行为得到有效的规范和引导;初步建立科学、合理、规范的垄断行业价格形成机制,逐步形成垄断行业价格水平公平合理、价格行为规范有序的格局;初步形成科学的收费管理体制,低费负环境得到优化;完善价格行政执法机制,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初步形成;热点价格、收费问题得到初步解决,群众负担明显减轻。

2、分年度目标和实施步骤:

2005年:全面铺开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大力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明码标价率达95%以上,其中专业市场、个体经营户明码标价率达90%以上;开展“价费公示进社区活动”,以城市社区为单位公示与社区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价格和收费;整治教育、药品和医疗服务、房地产和物业服务、旅游及涉农价格、收费秩序,完善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推进垄断行业价格形成机制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2006年:继续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力度,整治热点价格、收费秩序;推进价格信用体系建设,继续推进价费公示进社区工作,全省大部分社区基本做到价费公示,明码标价、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率均达到95%以上,涉农收费公示达99%以上;深化垄断行业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理顺中介服务收费、会费、保证金管理体制;加快制定各类市场价格行为规则;健全和完善价格预警、应急机制;完善价格行政执法机制。

2007年:在巩固整顿工作成效的基础上,继续整治重点领域的市场价格秩序,制定一批规范管理办法,促使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工作步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二)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

1、主要目标:以打击各类涉税违法活动为重点,构建有效打击涉税违法行为的制度和机制,确保全省收入稳定增长,征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信息化建设有效整合运用,干部队伍能力进一步得到加强,管理基础和基层建设取得新进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

2、分年度目标和实施步骤:

2005年:全面落实税收专项检查计划,对重点地区进行税收专项整治。

2006年:加强管理,减少漏征、漏管户;加大对伪造、贩卖、使用假发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开展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专项检查。

2007年:开展企业所得税检查,加强集贸市场税收整治,进一步规范医药、食品等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领域的税收秩序。

(三)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1、主要目标:使我省农药产品质量总体合格率达90%以上,农药产品标签合格率达85%以上;使兽药市场抽查合格率提高到85%以上,基本消除饲料中直接添加原料药的现象,使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抽查合格率提高到95%以上,饲料各类禁用药品检出率控制在1%以下;完善种子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市级种子检测体系和种子质量地方标准体系,使种子质量合格率达到90%以上,良种覆盖率达到95%以上;肥料市场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0%以上,已登记产品合格率达95%以上,肥料包装标识合格率达95%以上,有效防止地区性、集团性的肥料造假行为。

2、分年度目标和实施步骤:

2005年:深入开展农药产品质量抽检工作;完成兽药地方标准的审查清理、升级申报工作,基本杜绝中试疫苗在市场上流通;整顿主要农作物种子无证生产基地、经营场所,严厉打击经营假劣种子行为;加强肥料质量抽查工作,确定整治重点区域、重点市场,实施“黑名单”制度。

2006年:大力查堵假冒伪劣农药产品的流通渠道,使农药市场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85%以上,农药产品标签合格率达80%以上;推进兽药GMP建设;整顿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的经营市场;继续加强对肥料的监督管理工作,积极推动我省肥料小企业加快转型升级。

2007年:建立农药经营单位档案,进一步规范农药经营行为;做好规范使用兽药产品标签、说明书工作;建立统一开放、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种业市场;重点培育一批实力强、信誉好的肥料生产和经营企业,培育一批肥料名牌产品。

(四)整顿和规范建材市场秩序

1、主要目标: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地条钢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地条钢及其制品的生产;消灭建材生产企业无标生产现象,使重点建材生产企业100%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组织生产,产品受检率、合格率分别达到100%、90%;建材批发销售重点企业建立起有效的进货验收制度、质量承诺制度和售货服务制度,建材产品进货验收率达到100%,质量投诉率同比降低10%以上,整体合格率保持在90%以上;落实对建筑用脚手架、钢管、扣件、钢模板租赁、使用单位的监管措施,建立防范假冒伪劣建材进入建筑工地的监管机制。通过整治,使我省建材市场的环境和秩序进一步优化,建材产品整体质量迈上一个新的台阶,确保各项建设工程的建筑材料质量,同时让人民群众能够放心购买使用家庭装修材料,为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创造条件。

2、分年度目标和实施步骤:

2005年:开展建材市场整治的整体安排部署和宣传发动工作,完成对全省建材生产企业和批发销售企业、建筑用脚手架、钢管、扣件、钢模板租赁企业的摸底调查和检查工作。整治无标生产和生产销售地条钢及其制品的行为。严厉查处生产销售无生产许可证和3C认证产品、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等违法行为。使建材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的检查率达到80%,建材产品标识规范率达到80%以上,建材生产企业基本上依据国家标准组织生产,地条钢及其制品的生产销售得到及时查处,建筑用脚手架、钢管、扣件、钢模板租赁企业基本消除租赁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行为。

2006年:完成对建材生产企业的质量档案建立工作和建材批发销售企业、建筑用脚手架、钢管、扣件、钢模板租赁企业的质量信用制度建立工作,扩大监督检验的产品覆盖面,提高委托检验的产品比例。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低压电器、电线电缆等违法行为和使用废旧塑料、回收旧铜材等废旧原料生产电线电缆的违法行动;打击使用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无复膜水泥包装袋和不合格复膜水泥包装袋的违法行为,以及以低标号水泥冒充高标号水泥、生产销售净重不足袋装水泥的违法行为。使建材生产企业的质量档案建立率达到85%,产品受检率达到70%,电线电缆、水泥等产品受检率达到90%以上,检验合格率达到80%,基本遏制不合格品的流通和销售。   

2007年:以涂料和人造板为重点,结合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实施,重点查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物质限量超标建材产品的违法行为,防止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建材产品出厂流入市场。建材批发销售企业、建筑用脚手架、钢管、扣件、钢模板租赁企业的质量信用制度不断完善,使用单位落实了有效的责任追究制度。对销售环节的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建材产品查处率达到90%以上,建材经营单位普遍建立了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产品委托检验率达到85%以上,市场上的劣质建材产品投诉率明显减少,完善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并取得实效。

(五)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食品放心工程)

1、主要目标:

(1)每年制定省级农业标准20项以上,到2007年底使我省省级农业标准累计达到350项以上;每年建立农业标准示范区30—40个,使我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总数达到300个以上。

(2)全省大中城市、大型蔬菜生产基地自产农产品的农药超标率平均每年下降1—2个百分点,到2007年底农药残留超标率平均下降5—6个百分点;养殖鳗鲡、对虾、罗非鱼、贝类的抽检合格率平均每年提高5个百分点,到2007年底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2007年底酒品的质量合格率96%以上;2007年底全省碘盐合格率98%以上,碘盐覆盖率95%以上;2007年底地级以上市学校集体食堂和餐饮业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管理达到98%以上;全省大中城市、珠江三角洲等经济发达地区自产畜产品的“瘦肉精”检测率平均每年下降0.1-0.2个百分点,到2007年底下降到3%以下。

(3)2005年15类食品企业基本完成生产许可证发放工作,2006年13类食品企业基本完成生产许可证发放工作,到2007年底全省80%以上具备获证条件的食品生产企业获得生产许可证,其中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获生产许可证达100%;推行市场食品准入制度的食品商场(超市)每年增加5%,到2007年底全省推行市场食品准入制度的食品商场(超市)达90%,进货索证索票率达100%。   

2、主要任务

(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在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框架的指导下,结合我省食品生产特点,坚持以质量安全为核心,逐步形成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主,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相配套,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互有侧重,满足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各环节的标准体系。

(2)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按照一个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加强对种植、养殖环节、生产加工环节、流通环节、消费环节的监督管理,逐步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3)建立食品安全监测体系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按部门工作职责和专业分工,统筹21个地级以上市的监测布点,分类设立食品安全监测评估与预警机制,逐步建立我省各级农产品、水产品和食品污染物的监测评估与预警网络。在大中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基地、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生鲜食品超市中建立健全内部检测制度,促进食品安全工作。

(4)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

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建设为核心,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加大失信惩戒力度,综合抓好食品安全制度规范、管理服务系统与运行机制建设,建立我省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

(5)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反应体系

整理现有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反应的制度,制订出台《广东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指导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的救援组织工作。

3、实施步骤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省食品药品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和本规划的要求,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整顿、规范、发展的总体思路,结合我省和各地的实际,针对监管的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整治。根据整顿和建设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日常监管,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加快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加大投入力度,健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标准体系、监测体系、应急机制等。引领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推行先进的生产经营管理方式,强化生产经营企业的责任意识,创造安全消费的环境。通过每年开展食品安全评价工作,督促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落实。

(六)打击非法行医

1、主要目标:通过整治行动,打击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依法取缔无证行医,严惩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探索建立完善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2、工作任务和重点:

(1)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

(2)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清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

(3)严肃查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执业活动,包括诊疗活动超出医疗机构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或医师注册的执业范围的,擅自变更执业地点等。

(4)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以本医疗单位名义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5)严肃查处药店坐堂行医。

(6)严肃查处非法医疗广告。

(七)药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

1、主要目标:力争经过3年时间的努力,进一步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精干、有为、廉洁、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督垂直管理体制,基本建立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清正、纪律严明、行动快捷、结构合理的药品监管队伍;药品监管手段和方式方法的现代化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事前、事中、事后相关联的药品监管机制逐步完善;药品生产流通秩序明显好转,医药市场环境取得较大改善;药品质量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药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促进医药经济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与广东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药品监督管理新格局、新局面基本形成。

主要数量指标:

1)每年对已通过GSP认证企业日常监督检查比例不少于20%,跟踪检查比例不少于30%,对已通过认证的企业2年内要进行一次跟踪检查,确保企业生产经营质量管理水平。

2)药品、医疗器械质量总体水平良好,药品评价性抽验合格率不低于98%,针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和家用医疗器械、避孕套等产品的抽验合格率不低于90%

3)农村药品“双网”建设质量较高,全省全面覆盖农村药品监管网,农村药品供应网覆盖面应接近100%90%的农村药品通过合法供应渠道配送到村,让“双网”建设真正惠及农户。

4)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专项整治,实现主要媒体药品广告合格率达到80%

2、分年度目标和实施步骤

2005年:大力实施药品专项整治,继续与公安等部门联合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打击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大案要案,重点打击假冒名优新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继续开展打击非法回收药品、非法邮购药品、非法添加药品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并取缔药贩和集聚药品的黑窝点。加强对全省各类药品、医疗器械展示活动的专项监管,重点对展示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及资格进行监督检查。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专项整治,实现主要媒体药品广告合格率达到60%。开展对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的专项检查,着重对群众投诉多、虚假宣传的医疗器械进行依法查处。开展对中药材专业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供应网建设,力争在年内实现全省85%以上的行政村覆盖药品监督网,85%以上行政村覆盖药品供应点(柜),基本实现我省农村药品货源合法、质量合格。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行为,继续大力推行药品生产和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MPGSP),建立完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的日常监管制度,加强对特殊药品的监管,进一步建立完善特殊药品日常监管制度。

2006年:继续整治重点领域的药品市场经济秩序,继续与公安等部门联合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打击假冒名优新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继续开展打击非法邮购药品、非法添加药品的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全省各类药品、医疗器械展示活动的专项监管,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行为,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展示行为。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专项整治,实现主要媒体药品广告合格率达到70%。开展对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的专项检查,着重对群众投诉多、虚假宣传的医疗器械进行依法查处。开展对中药材专业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探索先进的中药材专业市场流通方式和法人治理模式。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供应网建设,力争在年内实现全省95%以上的行政村覆盖药品监督网,95%以上行政村覆盖药品供应点(柜)。加强对特殊药品的监管,明确监管责任和监管内容。

2007年:继续深化药品专项整治,打击并取缔药贩和集聚药品的黑窝点。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专项整治,实现主要媒体药品广告合格率达到80%。开展对中药材专业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供应网建设,力争全省全面覆盖农村药品监管网,农村药品供应网覆盖面应接近100%90%的农村药品通过合法供应渠道配送到村。加强对特殊药品的监管,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加强特殊药品经营监管信息系统数据应用和分析,建立特殊药品监管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确保特殊药品企业依法有序生产经营,保证特殊药品的合法使用。

(八)整顿和规范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秩序

1、主要目标:

1)基本建立起符合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资产评估行业发展和市场经济要求的政府监督与行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行业监管体制,推动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和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独立、客观、公正执业。

2)基本建立起规范有序的注册会计师行业、资产评估行业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和机制,进一步完善全省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和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

3)建立健全全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行业诚信体系,加强执业人员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教育,进一步完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组织形式和内部运行机制,建立健全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诚信档案制度。

2、主要任务

1)严把市场准入关,建立有进有退的管理机制。修订和完善我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行政管理办法和程序。加强注册会计师年检制度建设,建立有进有退的管理机制,积极稳妥地促进全省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的健康发展。

2)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的监督检查,规范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的执业行为,提高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执业质量。构建以政府监管为主导,行业自律为基础、法律规范为保障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架构。

3)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资产评估行业诚信和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队伍的业务素质。制定实施会员诚信档案制度,完善业务报备、谈话提醒、投诉举报和自律惩戒等相关制度。

4)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对社会经济的监管作用,为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执业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5)加强指导,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协会和资产评估协会行业自律能力。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协会的指导,正确处理行业自律管理和行政管理的关系。

(九)整顿和规范内贸秩序

1、主要目标:

(1)建立和健全生猪采购、检验和猪肉销售登记制度,加强屠宰检疫管理,进点率逐年有提高,畜产品中“瘦肉精”的检出率逐年下降,肉品质量有明显提高。各市县城以上生猪肉品出厂合格率2005年达90%以上、2006年95%以上、2007年100%。

(2)推进生猪屠宰的机械化生产,逐步淘汰手工生产(场、点),进一步清理整顿无牌无证屠宰(场、点),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2005年机械化、半机械化屠宰普及率由目前的46%提高到50%、2006年55%、2007年60%以上。

(3)积极推进牛、羊的定点集中屠宰检疫工作。争取在2006年县以上城市实行集中屠宰,2007年重点乡镇全部实行集中屠宰。

(4)加快建立市场管理长效运行机制和保障肉品安全的行业自律机制,切实解决肉品市场流通管理中的难点问题,全社会对肉品质量的安全卫生满意度有明显提高。

(5)建立我省一批起示范带头作用的流通龙头企业。通过政策措施,选拔一批规模大、资金雄厚的流通企业予以扶持,促使其做强做大。

(6)切实加强证照管理,认真做好批发、零售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和年检工作,有效控制非法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酒品行为,基本杜绝假冒伪劣酒品在市场上流通。

(7)严格规范散装酒、配置酒的流通管理,加强酒类流通市场的检查,健全市场抽检制度,保证酒品的质量合格率逐年有比较明显的提高。

(8)建立和健全酒类产品生产经营长效管理监管机制,促进酒类生产经营的健康发展,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对酒品的消费需求。

(9)加大特种行业的监管力度,有效打击私设回收拆解报废汽车、旧车的交易场(点)的违法违规行为,基本杜绝私设回收、拆解报废汽车,旧车交易场(点)。

(10)通过组织举办培训班,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各行业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到2007年全省执法人员轮训一次。

2、分年度目标和实施步骤:

(1)生猪屠宰管理。在上位法不断完善的基础上制订“广东省生猪屠宰管理实施细则”,加强屠宰管理工作,理顺肉品流通市场。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制定牛羊定点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核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强化肉品流通市场监管,积极完善肉品流通管理机制,尽快制定屠宰厂(场)分级管理办法和外来鲜肉准入标准,严禁“垃圾猪”进入流通市场。全面推动《广东省肉类放心工程实施方案》,不断推广肉类放心基地和现代流通方式。加强培训工作,提高生猪屠宰和肉品行业管理及从业者的素质。

(2)酒类管理。严格酒类生产经营准入制度。抓紧对全省酒类生产、经营的企业的主体资格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依法查处无证(照)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2006年6月底前建立酒类生产、经营企业的档案和违规违法登记公布制度,进一步完善酒类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和零售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酒类生产行为,2006年底前对不符合生产条件、不具备保证质量安全的酒厂限期进行改造,重新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进一步规范酒类市场秩序,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合作,对全市酒类批发市场、酒品经营商场、超市、餐饮市场和经营酒精的化工产品销售站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逐步完善管理体系,保证店店有证,亮证经营。重点整治散装白酒的生产与销售,坚决杜绝不合格的酒类产品在市场上的流通,重点查处用工业酒精,甲醇勾兑酒品。

(3)进一步加强拍卖行业管理。严格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以及各地级以上市的总量控制方案,进行审批。开展全省拍卖行业的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拍卖市场秩序。在全省拍卖行业开展一次职业道德的教育。将职业道德教育纳入拍卖业务培训的内容之中,把职业道德建设作为拍卖企业资质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推动我省拍卖行业的职业道德建设。加大对大型拍卖企业的扶持力度,扶优扶强,切实帮助大型拍卖企业解决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鼓励和促进拍卖企业之间的兼并、重组和联合。

(4)推动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业快速发展。通过资产联合重组和专业化改造,有计划、有步骤地完善和发展社会化的物流企业。配合区域经济合作的进程,推进物流领域的国际合作。通过制定了优惠政策在财政贴息、企业集团内部重组、税收、用电、用地、办证、市场监管等7个方面对龙头企业进行扶持。2005年底前促成“三个十”(即十家连锁经营龙头企业、十家物流配送龙头企业、十家中高级批发市场),2007年前组建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

(十)整顿和规范外贸秩序

1、主要目标:建立预警监测系统,分产品、分行业逐步解决低价竞销问题;加快培育对外贸易经营主体,提高外贸经营水平;加强对加工贸易企业生产能力的核查,清理加工贸易“三无”企业,规范加工贸易秩序;加强我省外贸流通领域中突出的知识产权保护,规范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管理;配合商务部做好我省对外贸易经营者出口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企业出口信用的管理。

2、分年度目标和实施步骤:

(1)建立健全外贸经营者黑名单制度。

2005年,协调海关、行业协会等机构,将一段时间内低价竞销的企业的情况进行公开披露,要求行业自律。必要时向国家商务部提出政策建议,进行行政约束和处罚。建立健全预警监测系统,分产品,分期限对重要商品进行进出口预警监测分析,提供黑名单制度的配套制度。

(2)培训企业。

2005年至2007年,分专题、分阶段对我省外贸经营者尤其是民营企业进行国际贸易业务培训,使企业熟悉国际贸易通则;同时,对企业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提高自律意识和能力。

(3)规范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管理。

2005年,加大对加工贸易企业生产能力进行核查力度,清理加工贸易“三无”企业。

2006年至2007年,推进加工贸易企业与海关、外经贸计算机联网管理,逐步实现海关、外经贸、国税、外汇、出入境检验检疫、工商等部门大通关联网合作。

2005年至2007年,配合海关打击假冒加工贸易之名的各种走私行为。

(4)加强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管理。

2005年,借鉴广交会保护知识产权经验,制定制度,加强对省内涉外会展的监管;规范管理我省企业参加境外各类会展活动,解决参展产品的知识产权问题,减少和避免侵权纠纷。

2006年,深入调查定牌加工中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加工贸易管理。

2005年至2007年,加强进口货物侵权问题调查,保护国内产业的合法权益。

(5)协助解决各类国际贸易纠纷。

2005年至2007年,对外贸经营中涉及商业欺诈活动的企业进行调查,一方面对涉及欺诈活动的省内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另一方面,支持省内企业对涉及欺诈活动的国外企业进行调查,采取适当行动,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十一)保护知识产权

1、主要目标:通过三年努力,使全省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体系得到加强;进一步提高我省企事业单位自主创新水平和综合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初步形成全省尊重知识、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努力营造我省保护知识产权的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投资环境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1)海关保护:经过三年左右的努力,建立一套统一协调、办事规范、措施得力的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创新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提高海关保护的行政效率、整体效能和社会效益,充分运用海关执法力量,在保障合法贸易通关便利的前提下,大力加强与各界合作,净化进出口环境,维护国家知识产权保护良好声誉。

(2)刑事保护:结合我省实际情况,针对食品、医药、卷烟、音像制品等经济领域和高科技领域的突出问题,各级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利、著作权以及商业秘密、制贩假烟假药等知识产权犯罪活动,以粤东、珠江三角洲为重点地区,积极开展区域性专项打击行动,有效遏制我省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地区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维护我省的市场经济秩序。

(3)专利保护:按照标本兼治、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三年努力,使全省专利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体系得到进一步加强,全省专利行政执法整体水平进一步提升;应对涉外专利争端与纠纷的能力有所提升;专利保护平台进一步拓展,逐步减少或消除专利侵权行为的发生。

(4)商标保护:加强商标宣传工作,努力提高全社会的商标保护意识,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引导企业创建著(驰)名商标,实施名牌带动战略。   

(5)版权保护:提高社会版权保护意识,加大打击各类侵犯著作权的违法行为,加快完成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软件正版化工作。

(6)农业保护:认真落实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提高我省植物新品种的注册量,开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执法总结,并通过加强农药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建立良好的农药市场经营秩序,力争用3年时间使我省农药产品质量总体合格率达90%以上,农药产品标签合格率达85%以上。

(7)重点项目:力争到2007年,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主要技术50%以上拥有发明专利;省级工程中心依托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增强,企业自有技术拥有专利的比例达到80%以上。

(8)信息技术:2005年—2007年,继续组织开展关键领域重点突破。加强公共服务技术平台的管理和建设,充实完善广东省Linux公共服务技术支持中心、珠三角地区集成电路设计协作网、广东省嵌入式软件公共技术平台等现有技术支持平台,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到2007年争取再新建2个公共服务技术支持平台,初步形成我省信息化技术创新公共服务技术支撑体系;继续做好软件产品的登记备案工作,保持我省软件产品登记备案数居全国各省市前列。

2、分年度目标和实施步骤:

2005年:继续加大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工作,进一步加强机构建设,充实人员,提高人员素质。继续制定符合广东实际的地方性知识产权法规、规章;集中查处侵犯驰名商标、食品商标、药品商标、涉外商标、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案件;省著名商标争取达到1000件;驰名商标达到45件。

2006年:着力全面提升全省专利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开展省际间、区域间、部门间专利行政执法工作,力争将违法行为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继续依法严肃查处侵犯驰名商标、食品商标、药品商标、涉外商标、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案件。

2007年:进一步增强我省对重大专利保护问题的预警和应对能力,尤其是快速反应、协调运作、科学决策的能力,建立专利行政执法数据库及监管系统,提高专利行政执法信息化水平,优化专利保护环境。商标专用权行政保护水平进一步提高;省著名商标争取接近1500件;驰名商标争取达到66件,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数量比2006年有显著增加;将开展关键领域重点突破工作纳入《广东省信息化发展纲要(2005年-2020年)》,编制并向社会发布信息化领域重点突破项目指南,组织实施重点突破项目的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地方人民政府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和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完成省级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督促各地市政府完成政府软件正版化工作。

(十二)打击走私贩私

1、主要目标:从机制建设着手,通过管理思想、管理制度、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的创新,积极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以建立反走私工作长效机制为目的,积极推动工作创新,深入持久地保持反走私高压态势。

2、分年度目标和实施步骤:

(1)构建反走私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建立广东关区走私动态分析报告制度;整合情报信息资源,努力拓展情报来源;加快广东关区缉私情报区域网络建设,建立一个发现、控制、打击、预防“四位一体”的打击走私信息情报网络;建立健全省内海关缉私机动小分队;及时评估广东关区的走私形势,积极研究适合当前缉私的战略战术。

二是建立缉私联系配合机制。建立向地方党政通报广东关区反走私情况制度;健全与省打私办及地方执法部门信息交流和协调配合机制;加强与地方经济管理部门的联系配合;建立向地方行业主管部门情况通报制度;适时组织开展反走私联合行动;加强与地方新闻媒体的沟通配合,加大正面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缉私工作环境。

三是探索建立泛珠三角区域的反走私长效机制。加强区内海关与有关部门的联系配合,加强信息和情报交流,共享资源,加大对进出口侵权货物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维护公平公正的进出口秩序,继续完善价格协调监控机制,健全海关反价格瞒骗防线,构建起泛珠三角区域的反走私长效机制。

(2)加强正面监管。

要提高整体监管水平,打击利用货运和旅检渠道的走私行为。要广泛应用先进的物流监控技术,规范对各类监管场所、进出境运输工具、进出口货物的管理和实际监管;创新查验工作机制,推广选择查验系统,提高查获率;积极开展风险分析和布控,加大对进口货物通关数据的实时监控力度,及时调整打私重点、策略和措施,做到预警及时、布控到位,反应迅速、打击有力。要深化改革,强化监管,提高海关对加工贸易“既促进,又管住”的监管效能。加工贸易企业联网是海关严密监管,促进加工贸易企业发展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目前,广东海关已对省内1000多家大中型加上贸易企业实施了联网监管。2005—2007将继续推进和完善加工贸易联网监管改革,全面提升广东海关加工贸易管理水平,防范加工贸易走私违规情事的发生。

(3)加大海上缉私力度。

要充分运用科技手段,有效遏制海上走私活动,一是大力推广来往港澳小型船舶快速通关模式改革,利用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等高科技手段对进出境船舶开展实时监控,在发现异常情况时及时出击,提高查私效率。二是研究解决法律适用难题,堵塞监管漏洞,有效地打击港澳流动渔船走私“红油”、蚂蚁搬家走私“两油”、冻品和利用“三无船”走私的活动。三是要加大对重点渠道查缉力度。以珠江口及其附近水域的货物走私活动为打击重点;强化对各类船只的监控及检查;加大对北部湾海域的监控与巡查力度,打击走私分子利用“大飞”向北部湾沿海地区的走私活动。

(4)加大对毒品走私的打击力度。

加强对省内重要国际机场、旅客进出境口岸、邮递、快运物品和货运监管现场的情报监控和重点查缉工作,严防毒品走私入境。加强情报工作和风险分析,加大口岸查缉力度,严密控制通过人身携带、行李夹藏、国际邮件和大宗出口货物等渠道走私毒品出境,斩断广东关区陆上和海上毒品走私通道。一是通过健全缉毒执法联动、案件移交、信息资料共享,案件查处情况反馈等方面的工作制度和联系配合办法,实现缉私与现场部门在缉毒工作中的有效互动。二是逐步完善以风险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毒品走私防控系统。三是进一步加强缉毒情报建设,积极拓宽毒品走私犯罪案件情报搜集交流渠道。加大缉毒情报基础建设力度,广泛搜集毒品走私情报和线索,做好情报资料积累工作,加强与地方公安、港澳海关及警方的情报交流与合作,逐步建立缉毒情报资源共享机制。四是建立跨关区缉毒联系配合机制和跨境执法互助合作机制,加强对跨境、跨关区走私毒品重大案件的侦办力度,坚持深挖扩线,适时组织查缉毒品走私专项行动和联合行动,保持打击毒品走私的高压态势,未来三年内,力争破获一批毒品走私大案,打掉一批毒品走私犯罪团伙。

(5)加强与港澳海关、警方的缉私合作。

2005年—2007年,要继续加强粤港海关走私态势通告等信息的交流与反馈,进一步加大内地与香港贸易统计数据对比、价格资料交流等工作;抓住重点开展联合行动,加大对“两地牌车”、“红油”、“光盘”、“水客”、“流动渔船”走私和跨境商业瞒骗以及加工贸易渠道走私的打击力度,治理源头走私;创建跨境协作缉私机制,拓宽行政合作互助领域,完善与港澳海关及警方的常规紧密联系配合机制,不断提高联合缉私的整体效能;积极开展粤港澳交流培训工作,促进提高执法水平。

(6)加大对流通领域贩私行为的打击力度。

加强市场监管,加大对重点商品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经销无合法来源进口商品的违法行为,切断私货在市场上的流通渠道。  

(十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

1、主要目标:深入、广泛、持久开展专项整治,建立完善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长效机制;以建立宣传基地为依托,完善揭露传销本质及危害性的教育机制;以维护群众权利为主旨,建立人身救助与司法援助为一体的社会援助体系;在计划期内实现90%县(区)、镇、社区(村)无传销活动。

2、分年度目标和实施步骤:

2005年:(1)所有重点地区都制定了可行的巡查计划,巡查地区覆盖60%以上的重点部位,所有的县级以上执法机构共享广东省参与传销和变相传销人员信息库,所有的重点地区都实行了上级领导挂点督办制,所有的重点地区建立由公安、工商、银监等部门组成的专案办理工作机制,能迅速侦破大型传销组织,严惩传销头目,完成90%以上的重点地区建立完善的预警机制,有效地实现快速发现、快速打击。使所有传销和变相传销严重县(区)、镇、社区(村)传销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实现70%的县(区)、镇、社区(村)无传销活动。(2)在传销和变相传销重点社区(村)以及所有高校,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率达到100%;在各类中专、职高、规模较大的工厂,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率达到30%以上;在各人才市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率达到60%以上。

2006年:(1)各地巡查计划覆盖所有重点部位,有条件地区基层执法机构共享广东省参与传销和变相传销人员信息库,重点地区实行上级领导挂点督办制,各地专案指挥、预警机制实现有效运作,80%的地区对发现的传销和变相传销能实现快速反应,侦破一批大型传销组织,严惩一批传销头目。实现80%县(区)、镇、社区(村)无传销活动。(2)在所有高校,80%的各类中专、职高,省内30%的工厂,所有传销和变相传销重点社区(村),90%以上的人才交流市场开展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整治工作。各地开展的宣传教育活动覆盖城区主要街道、广场、公园、市场、超市、电影院、书店、工业区、出租屋、城乡结合部以及车站、码头、机场等地点。

2007年:(1)各地专案指挥、预警机制实现有效运作,对发现的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能完全实现快速处理,能迅速侦破发现的传销组织,及时抓捕传销头目。实现90%县(区)、镇、社区(村)无传销活动。(2)在所有高校,省内所有的中专、职高,省内50%的工厂,所有传销和变相传销重点社区(村),90%以上的人才交流市场开展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整治工作。各地开展的宣传教育活动覆盖城区主要街道、广场、公园、市场、超市、电影院、书店、工业区、出租屋、城乡结合部以及车站、码头、机场等地点。

(十四)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

1、主要目标:(1)初步建立统一规范的土地市场体系。通过制定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依法入市流转的管理政策和操作规范,发挥农村集体土地的资产效能,逐步使农村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享有“同地、同权、同价”。通过扩大土地有偿使用范围,使具有经营性质的基础设施用地、原行政划拨土地等纳入有偿使用的范围。(2)进一步扩大土地公开交易范围,逐步推行经营性用地以外的其他各类用地进入市场实行公开交易,研究解决实施省政府79号令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比较规范的土地公开交易制度。(3)建立预防征地补偿款拖欠挪用的长效机制,建立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补偿款预存制度、实名支付制度和公开公示制度,防止发生新的违法违规行为。(4)制定并公布协议出让土地最低价标准及其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地价管理体系。(5)落实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制度,完善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系统建设,初步建立土地市场信息管理系统,定期公布土地市场行情信息、管理政策,引导经营性用地的理性投资开发。(6)完善经营性用地计划管理制度,完善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建设,初步建立土地市场宏观调控机制。(7)建立土地市场监督机制,完善土地交易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功能,加强执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土地市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2、分年度目标和实施步骤:

2005年:出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规定;完成协议出让土地最低价标准的制定;完成工业用地逐步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探索试行“土地债券”;研究解决实施《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79号)中遇到的问题;推进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系统建设;完善经营性用地计划管理制度;开展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建设调研;修订《广东省地价管理规定》;建立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补偿款预存制度和支付补偿实名制度。

2006-2007年: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研究制定具有经营性质的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办法;制定经营性用地以外的其他各类用地进入市场实行公开交易的办法;研究制订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享有与国有土地“同地、同价、同权”的使用政策;解决实施土地收购储备中的问题,研究建立土地银行、土地事务所;全面建立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系统,落实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制度。

(十五)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1、主要目标:基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力争实现全省应招标工程和应公开招标工程招标率达到100%,有效遏止围标、串标现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初步建立我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和工程保证担保制度;基本建立建筑管理信息系统。

2、分年度目标和实施步骤:

(1)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根据国务院三年内完成清理拖欠工程款的工作要求,在2004年还款30%的基础上,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拖欠款在2005年底前全部还清,2006年底基本解决已经确认的2003年年底前竣工工程的拖欠工程款,2004年以后竣工工程不再产生新的拖欠工程款。

(2)2005至2007年全省各地应招标工程和应公开招标工程招标率达到100%,不出现重大违法违纪案件。自2005年起,逐步将专业分包、建筑材料采购纳入有形建筑市场进行交易,至2007年起全部纳入有形建筑市场进行交易。未来几年,逐步培育劳务分包市场,劳务队伍逐步成建制转化为劳务市场的主体,并进场进行交易。

(3)推进政府投资工程管理方式改革工作。2005年起,省公益行政性项目实行集中的、专业化管理。逐步推行深圳、珠海、中山等地经验,在未来三年,逐步将对政府投资工程实行集中的、专业化管理的模式推行到珠江三角洲地区。

(4)开展工程保证担保制度工作。2005年起,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上推行承包商履约担保、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承包商分包工程付款担保等。争取到2007年底前,将工程保证担保制度逐步推行到所有建设项目上。

(5)建筑市场管理信息化工作。2006年底前建立全省工程项目管理数据库,到2007年底基本建立全省企业状况和专业人员数据库。

(十六)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

1、主要目标:通过专项整治,使房地产违规开发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虚假广告、合同欺诈、面积短缺、建筑质量低劣等问题得到整治,房屋拆迁、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管理得到规范,房地产市场信用体系不断完善,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规范诚信的市场环境。

2、主要任务

1)城镇房屋拆迁方面。一是加强房屋拆迁计划调控,控制房屋拆迁规模。二是进一步规范各市县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行政行为。切实做到拆迁项目、拆迁程序、拆迁主体合法,补偿安置到位。三是抓紧修改省政府1993年颁布的《广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重点细化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核定和监管要求,明确补偿安置中房屋用途属性的界定原则,完善行政裁决的程序,强化房屋拆迁评估机构的选择、评估原则、评估结果复核等操作性要求。四是抓好案件处理和督办。

2)房地产开发、交易等方面。一是规范房地产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市民合法权益和购房积极性。二是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系统,研究制定有关房地产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和管理规定和办法,增强企业信用意识,提高行业诚信度和服务水平。三是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的预警系统。加强对土地和房地产市场变化情况的监控,及时分析房地产市场。加快房地产信息系统建设,切实落实信息公开与披露制度。

3)物业管理方面。一是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法规体系,依靠法律手段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稳步推进物业管理行业的依法治业。近期,以修订完善1998年颁布的《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为工作重点。二是全面提高物业管理行业从业人员的物业管理专业技术知识和管理服务水平,造就懂经营、善管理、精业务、守道德的物业管理专业人员队伍。三是规范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充分发挥专项维修资金为住房的维修养护提供资金保障的重要作用。四是要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服务收费行为,加快形成“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收费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并规范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

4)中介机构方面。一是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规范行为,加强监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维护市场秩序、加强行业自律、制定行业标准、沟通政企关系等方面的作用。二是大力发展中介服务市场,组建大型中介企业。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加强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发展并推广网上交易、电子商务,以简化手续,提高效率,促进房地产市场交易。三是发挥研究机构在社会、经济、管理研究中的优势,为政府决策提供服务。

(十七)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

1、主要目标:初步建成一个市场门类齐全,结构合理,供求关系平衡,政府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社会主义文化市场体系。

2、分年度目标和实施步骤:

(1)音像市场。继续调整结构,大力发展连锁、超市及电子商务等现代经营模式,力促传统的营销模式逐步转变为现代的经营模式,音像产业初步实现从粗放型向集约型方向转变。增强音像单位的开发和创新能力,扩大原创音像节目的有效供给。推动音像发行单位建立海外销售网络。继续办好“中国国际音像博览会”,扩大和延伸国内音像企业的发展平台,增强广东音像的对外辐射力和影响力。进一步完善音像市场监管制度,盗版、走私等违法活动得到最大限度的遏制。到2007年,在全省基本建立起市场结构合理、经营秩序规范的音像市场体系,使音像业成为广东建设文化大省的一个亮点。

(2)娱乐市场。大力推广自助式卡拉OK娱乐超市等新兴的大众化娱乐项目,倡导健康文明的经营管理方式。实行战略布局调整,优化文化娱乐产业类型结构和规模结构,建设现代娱乐产业。加大宏观调控力度,严格控制总量,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解决影响文化娱乐业健康发展的重要问题和广大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坚持疏堵并重、整建结合,积极倡导适合广大群众消费水平的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引导娱乐场所更多地面向底薪阶层,逐步改变高档娱乐场所总量过多而大众娱乐形式单调、数量和品种不足的状况。

(3)演出市场。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办演出单位和举办演出活动。鼓励和支持演出团体、演出场所和演出经纪机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联合建立具有规模较大、导向明确、主业突出、核心能力强的演艺产业集团,初步形成文化演出产业化运行框架。加强泛珠三角地区演出协作和艺术交流,积极引进国外优秀演出团体和艺人来粤演出。大力倡导和切实扶持高雅艺术和民族优秀艺术的演出。以歌舞娱乐场所和城市郊区、农村集镇为重点,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演出活动。

(4)网络文化市场。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逐步摸索建立以市场为依据,调控科学的宏观调控机制,形成总量均衡、布局合理、经营规范、监管有力的良好市场环境。通过政策扶持,逐步引导“网吧”向规模化、连锁化、专业化、品牌化方向发展,并力争在2008年前,在省内培育出2-3家信誉好、实力强、经营规范的“网吧”连锁企业。依照互联网文化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将互联网文化单位逐步纳入管理范畴,促进网络文化市场健康发展。

(5)电影市场。进一步推进电影发行放映体制改革,积极推行院线制,逐步建立以院线制为主的供片机制。提升中等城市电影院的经营能力,加强粤港电影方面的合作,加速影院升级换代改造,力争2007年我省电影票房收入名列全国前茅。坚持政府扶持和市场开发相结合,探索建立农村电影发行放映的新路子,加快实施农村电影“2131工程”。

(十八)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主要目标:全省工矿商贸企业伤亡事故和死亡人数逐年下降,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上升的幅度有所降低,矿山、危险化学品和建筑等高危行业事故多发的状况得到改善,特大事故频发的局面得到遏制,全省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到2007年(以2004年为基准),10万人死亡率控制在12.2以下,特大事故起数下降30%以上,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3.0以下,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9.0以下。

2、分年度目标和实施步骤:

1)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

2005年:督促各市制定本地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基本完成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工作,摸清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的情况;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的设计;制定和建立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制度、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整治防护距离不足的方案;完善水上加油站总体规划布局;提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方案;完成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企业的法人、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危险化学品企业注册安全主任配备率达100%。

2006年:制定出台剧毒化学品配送管理办法;分门别类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标准;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的分步建设;在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推行提取安全费用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监督危险化学品单位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隐患的整改;开展船舶载运散装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水上加油站安全评价和现场监督检查;完成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的分步建设。

2007年:着重监督危险化学品单位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隐患的整改;推广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标准化;落实剧毒化学品配送制度,规范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秩序;初步完成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设;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标准化;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的建设;对两年来的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和验收。

2)煤矿安全专项整治

2005年:全面关闭无证或证照不齐全非法开采及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对证照齐全的煤矿要对照证照核发的条件、标准和程序重新审核,对不符合证照发放条件的煤矿要吊销证照,关闭炸封;省组织督查组对三个产煤市煤矿安全整治工作进行督查验收,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2006年:修订《广东省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明确政府、部门、企业的职责,规范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督促煤矿企业加大安全投入,通过改扩建形成集中化、规模化开采,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抗灾能力。

2007年:抓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推进煤矿逐步实现安全质量标准化。制定保护矿区植被和绿化的具体措施,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强化煤矿业主的环境保护意识。加强矿区环境治理。

3)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2005年:加强各项水上活动安全大检查。筹备乡镇船舶立法工作。完善全省水上加油站的总体规划部局,在开展安全评估的基础上,不断加强水上加油站安全和防污染现场监督检查;加强、完善珠江口大泼、担杆水道定线制建设,引导、督促过往船舶按规定航行,逐步规范重点水域船舶航行秩序。完善渔船报废相关制度,争取20%以上的达到报废期的渔船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对全省渔港安全状况进行调查摸底,制定相关安全整治方案。全面开展船员培训工作,建立渔业船员档案库,力争全省渔业船舶职务船员持证率达到85%以上,普通船员持证率达到90%以上; 提高渔船检验率和检验质量,争取全省渔船受检率达到90%。全面开展危险货物港口作业专项整治,建立港口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信息通报系统,落实港口企业主体责任。

2006:全面清理碍航养殖场。制定船舶公司化管理制度。筹备广东水运应急反应人才、专家库。整顿所有码头、渡口、水上加油站、滩涂造船厂;制定、完善相关航行、作业规定;完善相关现场监控点的部局。探索、加强流域管理;巩固、扩大海区立体巡航监管。全面施行渔船报废制度,争取60%以上的达到报废期的渔船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有效改善我省渔船船龄结构。建立健全渔业船员档案,力争全省渔业船舶职务船员持证率达到95%、普通船员持证率达到95%以上;进一步完善渔船检验各项管理制度,完成渔业船舶安全技术改造具体方案,将渔船受检率提高到95%以上。进一步深化危险货物港口作业专项整治。建设危险品码头和车辆危险品检测站;深化航道安全专项整改,消除隐患。

2007:建立全省水运应急通信网络;规划、建设广东水运应急设备库。全面实现运输船舶船员持证上岗,实现渔船船员持证上岗;全面开展渔业船舶的安全技术改造工作。巩固已经建立的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管理的长效机制,促进全省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和持续好转。

4建筑安全专项整治

对建筑施工中容易造成坍塌、高处坠落重点工程和落后的施工工艺、设备(包括深基坑、高边坡、高支模板、人工挖孔桩、外脚手架工程和井字提升架等)及施工挂靠队伍参与建筑市场行为等进行安全专项整治。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进行认真整改以至可能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建筑施工企业进行整改。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安全生产保障的长效机制使全省建筑施工安全工作基础较薄弱地区的施工安全意识和水平得到提高使塌和高处坠落等建筑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5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2005年:做好宣传发动和调研工作并进行全面的整治。80%以上的自然村和所有的学校、企业、单位实现“交通安全社区、村、学校、企业、单位”创建目标,创建50个农机安全村并达到验收标准。对驾驶员培训学校进行整顿,清理不合格的驾校。开展事故多发和危险路段的排查治理工作,至年底,2004年以前排查的事故多发路段治理合格率达100%。加强路面行车秩序、运输市场秩序的整顿。

2006年:在2005年整治工作的基础上,使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大幅度下降,交通环境得到较好的改善。到2006年年底,2005年以前排查的事故多发路段治理合格率达100%,当年排查的事故多发路段治理率要达到80%以上,完成1-2个治理难度大的事故多发或危险路段的治理任务。

2007年: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努力实现三年规划中所制定的工作目标,对整治结果进行监督检查和总结验收。

(十九)社会信用建设

1、主要目标:全省建立起功能比较完善、运转协调的全省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成较为完善的企业信用信息披露机制,形成较为成熟的第三方企业征信管理体系,改善信用环境和信用秩序,建立起全省企业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进一步增强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带头和示范作用,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以开展“十一五”普法教育和公民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为基础,加强诚实信用宣传和教育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崇尚诚实信用的良好风尚。

2、主要任务:

(1)加强政府信用建设

规范和完善政府行政工作程序。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转变行政方式,进一步规范政府的经济社会管理行为。切实做到依法行政。要深入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建设法制政府。

推行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行政机关在执行政府行政职能过程中产生的政务信息,应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对不能对外公开的信息,也要尽可能在政府内部实现信息共享。制定政务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信息交换目录和协议,形成完善的政务信息披露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建立政府信用保障制度。加强对政府行为的监督,政府公开做出的承诺、规划、许可等,必须严格执行。积极探索建立政府机关及其公务员的信用记录制度,建立行政行为失信惩罚机制、责任追究和赔偿制度。深化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健全考核评议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建立权责相当、职责统一的工作机制。

(2)进一步完善全省企业信用信息网络平台

整合企业信用信息资源。各级工商、国税、地税、质监、海关等部门要按照业务规范的具体要求,定期提供和更新本部门的有关企业信用数据。2007年底前,检察、法院、公安、经贸、劳动、国土、农业、卫生、物价、药监、环保、统计、工商联等部门要逐步加入到全省企业信用信息网共建单位,使企业信用信息网成为我省依法披露企业信用信息的公共平台。不断开发、扩展、充实企业的信用信息,保证企业信用信息的及时、准确、完整、统一,体现企业信用信息网披露的信用信息的权威性。要联合相关的社会中介机构、市场监督机构和信用评估机构,不断丰富企业信用信息内容,扩大应用范围。进一步组织企业信用信息的深度开发,提高企业信用信息的应用水平和实效。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分类管理的标准和规范,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要逐步开展信用评估、联合监管等深层次应用服务。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的业务和职能,通过全省企业信用信息网,积极开展行业性信用信息服务活动。

(3)加强地方性信用法制建设

加快《广东省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条例》的立法工作,  以此为信用立法突破口,尽快规范信用信息的征集、披露和使用行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采取措施,清理、修改相应的规章制度,并认真探索和研究制定与信用建设配套的相关制度,切实做好企业信用信息网的建设。建立企业信用体系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包括统一的征信、评级和服务标准,形成完善的标准支撑体系。修改和完善有关地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4)建立市场化运作的第三方企业征信管理体系

积极培育信用市场需求,鼓励信用服务中介组织的发展。支持信用行业协会的发展,使之发挥自律、协调作用。允许社会各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开办征信机构。按照完善法规、特许经营、商业运作、专业服务的方向培育信用管理和服务系统,推动专业征信机构及其数据库的建立与发展。建立企业征信管理制度,引导企业加强内部的信用管理,规范经济行为。建立企业信用激励机制、信用预警机制、失信惩戒机制和严重失信淘汰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形成“全省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各级政府要把整规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加强力量,落实具体的工作措施,保证各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要落实各项责任制。一是落实各级领导负责制。进一步强化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各地、各部门的行政领导要切实履行领导责任,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制,各级领导要及时了解掌握整规工作的进展情况,研究和解决重大问题。二是落实部门分工负责制。依照法律法规和政府赋予的职责,每一专项整规工作都应明确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自身的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三是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各级政府、部门要认真研究、制订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意见并认真抓落实,做到年初有计划、平时有督促、年终有检查,确保各项目标的实现。四是要落实各级整规办和专项整规办的工作责任制。各级整规办要切实履行检查、联络和综合协调的职能。各专项整规办要大胆牵头开展工作,充分运用好法律法规武器,加大执法和整治力度,确保各阶段都能取得预期成果。五是落实案件、举报件查处责任制。各地、各部门要明确各类案件、举报件查办主体的责任,加快查处进度,提高办案质量。案件牵涉的有关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负起组织领导和督办的责任,确保跨地区案件的顺利查处。六要逐步建立完善行政责任追究制度。把市场经济秩序的好坏作为衡量政绩、检验执政能力的重要指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对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不力,导致重大案件或事故发生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大宣传,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舆论宣传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和社会监督是促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保证。宣传部门要组织各新闻媒体充分发挥舆论的宣传、引导和监督作用,要统筹安排,开辟专栏和栏目,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继续在全省范围内大张旗鼓地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积极宣传政府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促进市场繁荣、规范市场秩序的各项政策措施和调控手段,既要对严重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又要抓好正面典型的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大力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大成效;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充分发挥各种社会舆论监督作用,促进整规工作。继续推行社会公示制度。政府各部门要以公示墙、公示牌和电子政务等形式,公开各项政策法规、办事程序、收费内容等,增加办事透明度,方便群众了解,接受社会监督;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积极邀请人大、政协以及各方代表参与到各项整规工作中,为整规工作出谋划策;要教育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完善举报渠道、举报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查处反馈制度,鼓励群众积极向执法机关提供线索,深入揭露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三)联合执法,严惩违法犯罪

对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各种违法犯罪进行严厉的打击,是保障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成果的关键。各级、各部门都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形成合力。要在信息沟通、线索传递、调查取证、捣毁窝点、赃款赃物查扣、罪犯抓捕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发挥联合执法优势。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和执法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严格执法,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要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涉及面广、数额巨大、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对中央和省点名、督办的案件要迅速查处,逐一落实、反馈。要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分子,特别是对一些大案要案,要排除阻力,一查到底。要严肃追究失职、渎职的国家机关及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严厉查处以权谋私以及与犯罪分子相互勾结、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把握政策界限,严格依法办案,公正文明执法,防止滥权渎职行为。要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有功人员予以重奖,并予以有效保护。

(四)健全法规,提供法制保障

要根据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清理不符合市场经济和加入世贸组织要求的政策规定。对不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地方性法规要按照程序及时进行修订或废止。要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方面的地方立法作为重点,加快地方立法步伐。同时要及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细则,增强其可操作性。同时,为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根据整规工作的需要,抓紧相应制订地方性标准和专业性技术规范。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要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行政执法水平,提高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水平。要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部门的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态度,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努力塑造廉洁、勤政、高效的行政执法队伍现象。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取得经验后在面上推开,努力构建高效、有力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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