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关于2021~2022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电子化学品”重点专项申报指南社会反馈意见吸收采纳情况的公告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21-12-27     点击量:

粤科公告〔2021〕42号

  2021~2022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电子化学品”重点专项申报指南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得到了省内外相关领域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的广泛关注和支持,社会各界提出很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对此我厅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统计,本次征求意见的“电子化学品”重点专项申报指南于2021年6月14日挂网,6月21日截止,共收到社会及相关部门反馈意见22项。我厅会同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和领域专家认真研究,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部分意见反馈单位和省内外领域专家进行反复磋商,其中10项反馈意见拟被采纳或部分采纳;6项反馈意见因与本轮申报指南定位不符、考核指标过低等原因未被采纳;6项反馈意见将纳入我厅以后年度指南编制的参考范畴。具体意见吸纳情况不再一一回复。欢迎各界继续关心我厅指南发布相关工作,踊跃参与项目申报!

  特此公告。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12月27日


相关链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求2021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电子化学品”重点专项申报指南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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