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函社字〔2012〕344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教育局、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促进局,各高等院校,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中长期生物技术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加强对《生物技术人才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将生物技术人才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之一,加强统筹协调,细化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附件:国家中长期生物技术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 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 二○一二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