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奖字〔2016〕9号
各有关单位:
2016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形式审查工作已经结束。省奖励办共收到推荐项目612项,其中突出贡献奖9项、自然科学类51项、技术发明类40项、科学技术进步类512项。经形式审查,共有518项通过形式审查并正式受理,94项不合格不予受理。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形式审查已通过的项目在广东省科技厅公众网(通知公告)(http://www.gdstc.gov.cn/)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30天内(即8月18日~9月16日),任何单位、个人如对公示项目的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真实性和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省奖励办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表明真实身份。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注明联系方式。逾期或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地 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信息大楼1403室
邮 编:510033
电 话:020-83163920、83163923
省奖励办
2016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