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函财字〔2011〕522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根据省创新方法工作安排,省科技厅决定组织专家,对第二批创新方法推广应用试点企业的申报单位开展答辩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2011年5月23~24日(2天),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请各科技局组织辖区内企业按答辩顺序依时入场(见附件1)。
二、答辩地点: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省科学院大院60栋1楼多功能厅
三、答辩形式:
㈠ 由省科技厅、科技局、以及创新方法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
㈡ 采取单独非公开答辩形式,答辩组成员由企业的负责人和技术研发主管等组成(每个企业2~3名),汇报时间10分钟,专家提问5分钟(汇报提纲详见附件2)。
四、请组织各申报单位于2011年5月16日前将答辩评审回执填好后传真至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汇报PPT资料于5月17日前提交到电子邮箱gdpppxb@yahoo.com.cn。
五、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科研条件与财务处:陈国庆,020-83163897
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梁雪梅,020-87688562
传 真:020-87687304
http://www.gdim.org.cn
附件:⒈广东省创新方法推广应用试点企业申报单位答辩顺序
⒉广东省创新方法推广应用试点企业汇报提纲
⒊答辩评审回执
二○一一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