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函合字〔2010〕1543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充分发挥我驻外使领馆科技外交官熟悉驻在国科技发展情况,掌握国际科技合作渠道的优势,支持创新型企业充分利用国际科技资源,拓展国际科技合作空间,提升合作层次和水平,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我厅将配合科学技术部国际合作司、政策法规司共同组织开展科技外交官服务创新型企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
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总工会共同确定的创新型(试点)企业和广东省省级以上创新型(试点)企业。
二、服务内容
1.技术合作。推动创新型企业与国外相关企业和研发机构开展技术合作,并建立稳定顺畅的渠道。
2.人才交流。促进创新型企业与国外相关企业和研发机构进行人才交流。
3. 支持创新型企业“走出去”,为企业在海外设立研发机构、参与国际科学计划、技术推广等提供服务。
三、服务方式
1.网络信息发布。广东省科技创新国际资源服务平台网(http://www.iir.gd.cn)上建立与中国国际科技合作网(http://www.cistc.gov.cn)“科技外交官服务行动”专栏的链接,发布我驻外使领馆科技处组推荐的国际合作项目、展会等信息。
2.定向服务。企业申报国际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的需求信息,由科技部驻外使领馆科技处组为企业联系合作单位、建立合作渠道,对重点项目实行全程跟踪服务。
3.科技外交官企业行。科技部组织科技外交官对相关企业进行调研,深入了解企业发展情况和需求,为企业开展国际合作提供信息和服务。
四、组织实施
1.省科技厅科技交流合作处、政策法规处负责此项工作,由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创新型(试点)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参与本项服务工作。
3.请企业登陆广东省科技创新国际资源服务平台网点击“科技外交官服务行动”链接,查询国际合作项目的相关信息。第一批有需求意向的企业填写《创新型企业国际科技合作需求意向表》(见附件),于2010年12月31日前以邮寄和电子邮件方式寄送至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
五、联系方式
广东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广东省广州市连新路171号广东国际科技中心401, 邮编:510632)
联系人: 黄明焕 李菁
电 话:020-83563442
传 真:020-83566362
电子邮箱:kjwjgfw@126.com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