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关于开展科技外交官服务创新型企业行动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10-12-01     点击量:

粤科函合字〔2010〕1543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充分发挥我驻外使领馆科技外交官熟悉驻在国科技发展情况,掌握国际科技合作渠道的优势,支持创新型企业充分利用国际科技资源,拓展国际科技合作空间,提升合作层次和水平,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我厅将配合科学技术部国际合作司、政策法规司共同组织开展科技外交官服务创新型企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

  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总工会共同确定的创新型(试点)企业和广东省省级以上创新型(试点)企业。

  二、服务内容

  1.技术合作。推动创新型企业与国外相关企业和研发机构开展技术合作,并建立稳定顺畅的渠道。
 
  2.人才交流。促进创新型企业与国外相关企业和研发机构进行人才交流。

  3. 支持创新型企业“走出去”,为企业在海外设立研发机构、参与国际科学计划、技术推广等提供服务。

  三、服务方式

  1.网络信息发布。广东省科技创新国际资源服务平台网(http://www.iir.gd.cn)上建立与中国国际科技合作网(http://www.cistc.gov.cn)“科技外交官服务行动”专栏的链接,发布我驻外使领馆科技处组推荐的国际合作项目、展会等信息。
 
  2.定向服务。企业申报国际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的需求信息,由科技部驻外使领馆科技处组为企业联系合作单位、建立合作渠道,对重点项目实行全程跟踪服务。
 
  3.科技外交官企业行。科技部组织科技外交官对相关企业进行调研,深入了解企业发展情况和需求,为企业开展国际合作提供信息和服务。

  四、组织实施

  1.省科技厅科技交流合作处、政策法规处负责此项工作,由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创新型(试点)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参与本项服务工作。

  3.请企业登陆广东省科技创新国际资源服务平台网点击“科技外交官服务行动”链接,查询国际合作项目的相关信息。第一批有需求意向的企业填写《创新型企业国际科技合作需求意向表》(见附件),于2010年12月31日前以邮寄和电子邮件方式寄送至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

  五、联系方式

  广东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广东省广州市连新路171号广东国际科技中心401, 邮编:510632)

  联系人: 黄明焕  李菁
  电  话:020-83563442
  传  真:020-83566362
  电子邮箱:kjwjgfw@126.com

  附件:创新型企业国际科技合作需求意向表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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