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函政字〔2010〕1508号
各有关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各有关创新型(试点)企业:
2010年度广东省创新型企业实施技术创新工程试点项目经过申报评审、实地考察、会议论证,现列入《2010年广东省第四批科学事业费计划项目》下达(粤科规划字[2010]161号),请各有关地市科技局接到立项通知后,认真组织本地区相关创新型(试点)企业做好项目合同书的签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广东省创新型企业实施技术创新工程试点项目合同书是项目实施管理的主要依据,每份合同书均应由甲方(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乙方(项目承担单位)、丙方(地市科技局)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能生效。
2.广东省创新型企业实施技术创新工程试点项目合同书可在省科技厅网站(www.gdstc.gov.cn)的“通知公告”中下载。
3.合同签订工作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30日,请各相关企业于11月25日前将纸质合同书一式6份交地市科技主管部门,由地市科技主管部门于截止时间之前统一送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张 燕 020-83163633
受理窗口:83163930、83163931、83163932
附件:1.广东省创新型企业实施技术创新工程试点项目合同书
2.广东省创新型企业实施技术创新工程试点项目合同补充说明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