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2010年省部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10-09-07     点击量:

粤科函产学研字〔2010〕1183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各有关高校,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部产学研合作五周年总结大会精神,深化省部产学研结合工作,为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提供科技支撑,现发布2010年省部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范围

  围绕广东省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和区域支柱产业领域,重点支持已建立的产学研重大创新平台、产学研创新联盟、企业科技特派员等组织申报的项目。

  本批项目按产学研引导项目(专题编号:0908)类别申报,每项申请省级产学研合作专项经费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

  二、项目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除符合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总体要求外,还须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㈠ 鼓励以广东省辖区内企业为主体,联合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共同申报。申报单位应具有优势互补、强强联合的特点,具备良好的前期合作研发基础和产业化生产条件,须签订责、权、利明确的产学研合作协议。

  ㈡ 申报项目的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两年,各申报单位应明确任务分工,制定科学、合理的研发及产业化进度节点,明确项目实施期末的量化技术指标和经济考核验收指标。

  ㈢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年龄60岁以下,具有完成该项目所需的相关专业基础知识、产业化经历和组织协调能力。在研项目(包括省部产学研合作专项、省院战略合作专项及广东省科技厅立项的其他类型项目)超过2项(含2项)的项目负责人及所在企业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㈣ 项目申报单位须投入不低于本项目获得省级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资助经费总额3倍以上的自筹资金。项目申报时须提供自筹资金承诺证明。

  ㈤ 不符合本指南申报要求和资助范围、重复申报的项目均不予受理。

  三、组织形式

  ㈠ 请各地市、高校、科研机构科技主管部门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协调工作,突出重点,认真筛选和推荐优秀项目,避免重复申报。

  ㈡项目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pro4.gdstc.gov.cn/pro/)统一申报。省部产学研办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

  四、申报时间

  本批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2010年9月8~21日下午5点。

  各级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26日下午5点。

  书面申报书请于9月28日前交到广州市连新路171省科技信息大楼1楼广东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颢  张开升
  联系电话:020-83163384  020-83163947
  Email:zengh@gdstc.gov.cn  zhangksh@gdstc.gov.cn

二○一○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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