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转发科技部关于征集“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农村领域首批预备项目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10-08-30     点击量:

粤科函农字〔2010〕1140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相关高校、研究院所及有关单位:

  科技部下发了《关于征集“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农村领域首批预备项目的通知》(国科农函〔2010〕56号)。经研究,现将该文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认真填报相关材料

  请按照国科农函〔2010〕56号文的精神,依据《“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农村领域首批预备项目征集指南》(http://www.most.gov.cn下载)要求,认真填报《项目推荐书》,做好预备项目征集工作。

  二、预备项目限额推荐

  (一)项目指标分配。

  科技部给我省的预备项目推荐名额为20项。推荐项目受理名额分配如下:

  1.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各推荐2项。
  2.华南农业大学推荐6项、广东海洋大学、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各推荐4项;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各推荐2项,其它高等院校各推荐1项。
  3.省农科院推荐6项,省科学院、省林科院各推荐2项;中科院、水科院驻粤研究所、其他省属科研院所、省直有关单位各推荐1项。

  (二)推荐项目确定、填报。

  各申报单位按指南要求将分类填报的《项目推荐书》及相关材料1式6份,经地级以上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或主管单位汇总确认后报省科技厅;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推荐项目20项,推荐项目申报单位于9月10日起,按要求进行网上系统填报、打印,并刻录答辩光盘。

  三、登录申报

  预备项目征集工作实行数字化管理,推荐项目申报单位须先登陆“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http://program.most.gov.cn进行用户注册备案后,登录申报系统,选择相应的项目类型填报。

  四、受理截止日期

  (一)各地市科技局(委)、主管单位汇总本地区本单位《项目推荐书》及相关材料1式6份,连同汇总表(加公章确认)于2010年9月6日前报送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二)经省科技厅评审的推荐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从系统填报、打印材料1式3份(盖章原件),装订成册,连同答辩光盘1张(可自动播放,10分种内)于2010年9月15日前送省科技厅审核推荐,统一报送科技部。

  五、注意事项

  (一)各申报单位务必明确预备项目推荐的重要性,预备项目通过科技部评审后进入预备项目库,原则上是“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农村领域项目的唯一来源。

  (二)经有定密资格单位确定的技术秘密项目,不得上网申报,须根据项目推荐书格式离线填写,打印装订16份,送省科技厅。

  (三)同等条件下,省属高校、研究所预备项目优先推荐。

  (四)经专家推荐的项目,请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或主管单位知会省科技厅。

  六、联系方式

  (一)材料报送地点:广东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广州市连新路171号)

  (二)联系人:广东省科技厅农村处 叶毓峰  020-83163906

  附件:《关于征集“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农村领域首批预备项目的通知》(国科农函〔2010〕56号)(http://www.most.gov.cn下载)

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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