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函财字〔2010〕431号
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0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检查的通知》(粤财监〔2010〕32号)的规定,我厅自2010年4月起开展省部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资金(项目)
㈠ 检查时间:2010年4月至12月。
㈡ 检查资金范围:省级财政2008年、2009年安排的省部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详见附件1)。
二、检查对象:各省部产学研合作项目承担单位。
三、检查内容
㈠ 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是否建立了省部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内部管理制度。
㈡ 制度执行情况。《广东省产学研省部合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及内部管理制度在管理使用的各个环节是否得到严格执行。
㈢ 资金使用情况。省部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是否按规定的用途使用,有无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有无专账核算。
㈣ 资金发挥效益情况。是否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实现了项目目标。
四、检查工作安排及要求
2010年省部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检查工作分为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整改落实三个阶段。
㈠ 自查自纠阶段(截至5月4日)。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接到本通知后,按照我厅要求,组织人员开展自查工作,并填报附件2(《用款单位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自查表》),于5月4日前交至我厅条件财务处。
㈡ 重点检查阶段(6月1日至11月30日)。
从6月上旬开始,我厅将配合省财政厅进行重点抽查工作。具体抽查对象另行通知。
㈢ 整改提高阶段(12月1日至31日)。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结合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按规定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我厅。对整改措施不力、不及时、效果不好的,我厅将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
五、检查工作联系人及电话
条件财务处:卢景昌,83163898 易彤彤,83163890
产学研结合处:曾 颢,83163384
附件:⒈《2010年省部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检查项目文件明细表》
2.《用款单位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自查表》
3.《2010省部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省财厅专项检查项目汇总表》
二○一○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