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关于做好广东省民营科技园建设及民营科技企业自主创新试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10-04-01     点击量:

粤科函政字〔2010〕325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省级民科园、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广东省民营科技园建设项目和民营科技企业自主创新试点项目的监督和管理,及时掌握项目的实施进度和总结实施的成效,根据《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跟踪管理办法(试行)》(粤科计字〔2000〕039号)的有关规定,我厅现组织开展对2009年合同到期(包括之前到期)的广东省民营科技园建设项目和民营科技企业自主创新试点项目的集中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项目范围

  2003年以来省财政厅和省科技厅联合下达且项目合同日期到期的省民营科技园建设项目和民营科技企业自主创新试点项目(附件一)。

  二、工作安排

  ㈠ 请各市科技局和有关单位认真清查和核对历年项目情况,组织所辖(属)区内合同到期项目承担单位登陆省科技厅网站http://www.gdstc.gov.cn/HTML/zxbg/wsbl/1228205616149-7923517037752318866.html,相关下载中下载验收表格,提出项目验收申请,并按照结题验收工作要求将项目验收申请书、项目结题验收书、项目合同复印件和项目总结(一式3份),经所在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审核后提交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经省科技厅审核后,组织有关单位集中验收。

  ㈡ 对已经到期但因故不能按期完成需要延期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于4月30日前向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提交书面报告并说明原因(加盖承担单位和市科技局公章),经省科技厅审查批复后,可继续执行。逾期未提交任何材料的项目承担单位,原则上将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及研究成员申报新项目。

  三、结题验收时间

  结题验收项目于6月30日前完成,请各承担单位7月15日前将项目验收相关材料按要求报省科技厅审核、存档。

  四、其他

  为及时掌握全省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状况,请各市科技局汇总所辖(属)区内民营科技企业发展情况,如实填报《2009年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发展概况表》(附件二),于2010年4月30日前报送至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协调发展部。

  联系方式:

  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罗  晖  020-37666918
                        林  波  020-87684561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龙云凤  020-83163912
  梁丽娟  020-83163916
  传  真:020-87686359
  E-mail: minyingkeji@qq.com;longyf@gdstc.gov.cn
  地  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60栋409室
  邮  编:510070

  附件:⒈广东省民营科技园建设项目和民营科技企业自主创新试点项目汇总表(分发,详见正式通知)
     ⒉2009年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发展概况表

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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