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函高字〔2010〕122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科信局、科工贸和信息化局):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征集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典型案例的函》 (国科发火字[2010]年032号)的要求,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于近期对部分2008年、2009年被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重点采访和集中公开报道,宣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政策在鼓励自主创新、结构调整和转变发展方式、以及应对金融危机等方面的作用和意义。为此,现向各市征集我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典型案例,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筛选审核后,拟组织中央电视台、《科技日报》、《经济日报》、《中国财经报》、《中国证券报》等中央媒体实地求证采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征集对象
1.通过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的企业;
2.以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起到带动作用的企业;
3.研发能力与营利能力不断增强,对税收贡献增加的企业;
4.通过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了财务负担,增加了出口,从容应对金融危机的企业。
二、案例内容要求
内容应分别按照征集对象所属类型,围绕企业发展业绩及规划、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及政策效果的体会、认识和建议等作重点阐述。案例应真实可信,重点突出,文字精练,数字图标清晰。
每个企业案例的篇幅不超过3000字,可将照片、图片、影视资料及说明制成光盘附后。
三、征集截止日期及注意事项
请珠三角地市每市选取3家以上、其余各市选取1家以上的代表性企业,认真审核企业案例材料,确保真实无误,并出具推荐函。推荐函需对推荐理由给予不超过200字的简要说明。
请于2010年2月5日前将推荐函、企业案例的书面和多媒体材料一式三份寄送给我们,并通过电子邮件递交电子文档。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兴华
联系电话:020-83163873
E-mail:xiexh@gdstc.gov.cn
地 址:广州市连新路广东省科技厅高新处
邮 编:510033
二O一O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