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大学生科技创业项目(广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09-05-15     点击量:

粤科函高字[2009]497号

各有关高校:

  2009年度广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已于今年4月正式启动。为促进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今年省创新专项资金将重点资助大学生科技创业项目。为了更好地做好大学生科技创业项目的组织推荐申报工作,充分发挥省创新专项资金的培育引导功能,积极推动高校毕业生科技创业实践,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创业就业,根据《广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广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毕业生创业团队必须作好企业化经营准备,企业负责人必须是全日制高校毕业的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毕业时间不超过两年;

  2、企业拟注册资金不高于50万元;

  3、职工人数不超过50人;

  4、资产总额不高于100万元;

  5、申报的项目尚未形成销售;

  6、没有承担过创新基金项目;

  7、项目执行期为两年,项目完成时可以没有销售收入等经济指标,但必须有明确的、可以考核的目标;

  8、经向各创业基地推荐,必须与创业基地签订入驻协议;

  9、项目立项下达经费前,企业必须完成工商注册等手续。

  二、项目申报及截止时间

  请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和高校就业指导部门发动和组织本校毕业时间不超过两年的毕业生,根据附件要求认真筛选推荐项目,于9月15日前将拟推荐申报项目排序清单及相关申报材料(含电子文档)一式五份送达省创新基金服务中心。

  三、组织程序

  省科技厅将会同省财政厅于9月底组织专家对各地市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挑选一批大学生科技创业优秀项目、优秀创业团队项目予以资金资助支持。建立项目成长性跟踪档案,将通知各地科技部门、财政部门和服务机构进行对接、继续培育;符合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条件的,推荐申报科技部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四、其他事宜

  项目立项下达经费前,企业必须完成工商注册等手续。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验收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有关申报问题可参阅《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广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联系方式:高新处梁丽娟  020-83163878,lianglj@gdstc.gov.cn
  省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020-87682617,37666743,87680016电子邮箱:87680016@163.com
  项目受理:广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大院60号楼405室(510070)
  网站地址:www.gdstc.gov.cnwww.gdsti.info

  附件:广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大学生创业项目申请书

二○○九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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