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公示〔2014〕22号
根据2013年省委、省政府交办的科技任务和全省科技工作的总体部署,提出2013年度省科技专项资金(第三批)拟分配方案(见附件)。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12月19日至12月29日,共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联系方式 :
1.省科技厅
发展规划处 陈楚祥,020-83163838
省纪委驻科技厅纪检组 廖金水,020-83163848
2.省财政厅
教科文处 廖建光,020-83170070
省科技厅 省财政厅
201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