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参加第十六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14-08-19     点击量:

粤科函管字〔2014〕1032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有关单位:

  第十六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简称“高交会”)将于2014年11月16~21日在深圳会展中心举行。本届高交会以“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加快绿色发展”为主题,主要安排有高新技术成果交易、高新技术专业产品展、中国高新技术论坛、中外高层对接洽谈的super-SUPER专题活动、高新技术人才与智力交流会等。
经省政府批准,由省商务厅牵头,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经信委、教育厅、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业厅、知识产权局和科学院等部门联合组成广东展团参加本届“高交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览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11月16~21日
  地点:深圳会展中心9号馆

  二、展示的主要内容

  为使广东展团参展项目能较好反映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水平,体现我省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成果,广东展团将围绕 “十二五”规划的重点发展方向,重点组织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项目、各地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方面的高新技术项目和成果参展;鼓励组织区域特色产业集中参展。

  三、参展规模与形式

  广东展团展馆设于会展中心的9号馆,面积800平方米。为突出广东参展特色和水平,加强对企业开展国际经贸交流合作的支持,广东展馆整体采用统一特装布展,以实物展示为主,展品内容要突出重点,体现亮点。

  四、报名事项

  (一) 请各申请参展单位按项目如实填报《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参展项目登记表》(见附件,也可在“高交会”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chtf.com);参展所需展位数,请作书面申请。

  (二) 请各申请参展单位于8月29日前将《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参展项目登记表》电子版报送到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广东展团将对项目进行严格筛选,确定参展单位和参展项目,并将及时通知申请参展单位,做好参展的准备工作。

  五、联系方式

  1.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 黄莎莎、尹玉萍
  电 话:020-83163254、83540363
  E-mail:stechb@vip.163.com

  2.省科技厅科技服务与管理处 周彧
  电 话:020-83163920

  附件: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参展项目登记表


省科技厅
2014年8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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