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注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14-07-22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受理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注册申请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4〕52号)(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38/info44766.htm),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请注册的单位认真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通知的要求提供相关申请材料,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批准后成为依托单位,未批准注册的单位不能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书面材料受理要求

  (一)申请A类单位注册的申请书中“基础研究及管理能力的证明”,申请单位为省直单位直接报送省科技厅盖章确认推荐,地市单位先经地市科技主管部门对其基础研究及其管理能力进行审核,并加地市科技主管部门公章后报送省科技厅盖章确认推荐(注:高等院校由省教育厅盖章确认推荐)。

  (二)网上直接生成并打印的依托单位注册申请书(纸质,一式3份)。

  (三)各单位请于8月26日16点前(法定节假日不办公),将注册申请材料报送至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基础研究与科研条件处。

  三、报送地点及联系电话
  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省科技信息大楼409室,邮编:510033
  联系电话:崔洁 020-83163335,彭向阳 020-83163880


省科技厅基础处
2014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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