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和斯洛文尼亚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中斯科技合作委员会将于2009年在斯洛文尼亚召开第八届例会,商定2009年上半年至2011年下半年两国政府间科技合作计划。现开始征集本届例会合作项目建议。
一、申报类型
1.结合国家科技发展计划选择项目,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产业化项目均可。
2.项目应于两年以内执行完毕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3.项目申报单位已与斯方合作伙伴建立联系。
4.对于列入政府间科技合作计划的项目,两国科技主管部门将共同支持项目合作双方在项目执行期内进行一次互访。
二、申报办法
1.项目申报单位填写“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申请表”和“项目基本信息表”(见附件)。
2.申请表打印一式三份,加盖本单位公章,由我厅审核后向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推荐。
3.正式行文同时,请将申请表和项目基本信息表的电子版发至dongm@gdstc.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申报斯洛文尼亚合作项目”。
4.合作项目必须由中斯双方合作单位共同申报,分别向两国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请项目申报单位通知斯方合作伙伴及时向其科技主管部门(高等教育与科学技术部)申报。合作双方提交的项目英文名称、中外合作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必须一致。
三、申报和执行通知时间
1.从即日起开始申报,截止日期为2009年4月8日。
2.项目执行通知将于中斯科技合作委员会第八届例会结束后发至各项目推荐部门。
联系人:董茗
电话:020-83163865 传真:020-83516596
电邮:dongm@gdstc.gov.cn
附件:
1.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申请表
2.项目基本信息表
广东省科技厅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