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级创新型企业认定职能转移的公告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14-03-06     点击量:

粤科公告〔2014〕2号


  经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定,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省级创新型企业认定职能转移实施方案》向社会发布,竞争择优选取承接省级创新型企业认定的社会组织。请有意承接此项职能的社会组织于2014年3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4份送至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我厅将对申报承接主体进行审核和竞争评审。

  附件:省级创新型企业认定职能转移实施方案

  联系人及电话:
  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张相年,020-83163643.
  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
  邮编:510033

2014年2月25日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上一篇: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转发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关于继续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资格申请受理工作的

下一篇:关于征集2015年度亚非国家政府间合作项目的通知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经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经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