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14-03-04     点击量:

粤科函规划字〔2014〕208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201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要求

  2015年度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以下简称“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以下简称“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计划项目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址http://program.most.gov.cn)进行网上申报,项目申请书具体格式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相关专栏下载。请各单位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并按有关要求积极申报。为避免由于网络堵塞等原因造成申报项目过期失效,并结合我厅网上推荐的时间,请各项目申报单位在国家网络申报截止日期前2日完成项目网上申报工作。

二、书面材料受理要求

  (一) 各申报单位将申报书送主管部门审核后由主管部门统一报送;各主管部门还须向我厅提交 推荐项目清单(纸质,一式2份,盖单位公章)及电子版(Excel格式)。

  (二) 网上直接生成并打印的项目申请书(纸质,一式3份)。
  各推荐单位请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请者及其合作方的资质、科研能力的审核把关,严格控制推荐数量。

三、书面材料受理截止时间

  (一) 973计划:请各推荐单位于4月18日前将材料送省科技厅审核。
  联系人及电话:崔洁、彭向阳,020-83163335、83163880。

  (二) 863计划:请各推荐单位于4月18日前将材料送省科技厅审核。
  联系人及电话:郭秀强、黄攀、文晓芸,020-83163874、83163635、83163877。

  (三) 支撑计划:
  1.能源、材料、制造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产业与现代服务业等领域,请各推荐单位于4月18 日前将材料送省科技厅审核。
  联系人及电话:郭秀强、黄攀、文晓芸,020-83163874、83163635、83163877。

  2.农业、人口与健康、城镇化与城市发展、村镇建设、公共安全及其社会事业等领域,请各推荐单位于4月16 日前将材料送省科技厅审核。
  联系人及电话:叶毓峰、沈思、刘世伟,020-83163906、83163902、83163909。

  3.科研条件建设项目,请各推荐单位于4月18日前将材料送省科技厅审核。
  联系人及电话:陈玲、张玮,020-83163887、83163881。

四、报送地点及联系电话:
  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省科技信息大楼1楼广东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邮政编码:510033)。
  电话:020-83163930、83163931、83163932。
  附件: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201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省科技厅
2014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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