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办函〔2008〕19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总结项目实施绩效和存在问题,根据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相关要求,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将组织开展“九-五”和“十-五”期间农业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项目
“九-五”和“十-五”期间省科技厅批准立项的所有农业领域科技计划项目。包括农业攻关项目、星火计划项目和农业科技专项计划项目,其中农业科技专项计划项目是指农业科技园区、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健康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城镇化技术集成应用试点(见附件1、2、3,可在省科技厅主页http://gdstc.gov.cn下载)。
二、工作程序
结题验收工作由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组织,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和有关单位(主要指有关大学、研究院所或项目相关主管单位)具体承担。
(一)落实查证
对照附件项目,落实各项目的承担单位及主持人,查证项目的完成情况,已结题验收的项目,请列出项目名称清单提交组织单位;有错漏项目,也请向组织单位提出。
落实查证截止时间为2008年8月15日
(二)提出申请
未结题验收的项目,请按照科技计划结题验收程序提出申请;未能结题验收的项目,请承担单位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经地级以上市科技局、有关单位出具意见后,提交组织单位。
申请提出截止时间为2008年8月20日。
(三)结题验收
申请审批后,具体结题验收工作主要由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和有关大学、研究院所及项目主管单位主持,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视具体情况派员(含专家)参加。
结题验收截止时间为2008年9月30日。
逾期未完成上述程序的单位,将严格按照省科技计划管理的有关要求执行。
三、联系办法
联 系 人:林振亮、叶毓峰、斯恒
联系电话:83163905、83163906、83163909
附 件:
1.“九-五”期间农业领域科技计划项目表
2.“十-五”期间农业领域科技计划项目表
3.应结题验收的农业科技专项计划项目表
4.农业科技计划项目梳理情况列表
二OO八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