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党组字〔2008〕22号
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省科技厅党组于6月10日上午召开了厅党组会议,对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做了调整,调整后作如下分工:
㈠ 党组书记、厅长李兴华同志主持厅党政全面工作,分管人事处、条件财务处,负责联系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㈡ 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张明同志分管农村科技处、广东科学中心(兼主任)。
㈢ 党组成员、副厅长雷朝滋同志分管省部产学研合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㈣ 党组成员、副厅长陈新同志分管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对外科技合作处,负责联系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
㈤ 党组成员、副厅长叶景图同志分管政策法规处、发展计划处,负责联系省科技情报研究所。
㈥ 党组成员、副厅长钟小平同志分管社会发展与基础处、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负责联系省技术经济研究发展中心。
㈦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监察专员吴仕明同志分管纪检、监察室(党办),协助李兴华厅长分管人事处。负责联系省测试分析研究所、省实验动物监测所。
㈧ 党组成员、副巡视员蔡炎同志分管办公室,协助陈新副厅长工作,负责联系厅机关服务中心。
㈨ 副巡视员廖兆龙同志协助张明副厅长分管农村科技处,协助叶景图副厅长工作,负责联系省计算中心。
㈩ 副巡视员刘庆茂同志协助李兴华厅长分管条件财务处,协助钟小平副厅长工作,负责联系省科技信息中心。
二○○八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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