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广东省专业镇技术创新项目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08-05-06     点击量:

粤科函计字〔2008〕370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省技术创新专业镇、省创新示范专业镇、有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专业镇的意见》精神,进一步规范专业镇技术创新项目的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效率,推动我省专业镇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规定以及《广东省技术创新专业镇管理办法》、《广东省创新示范专业镇建设实施办法》,为做好2008年专业镇技术创新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分类

  广东省专业镇技术创新项目是省科技计划项目之一。本项目以“自愿申请、专家论证、择优遴选”为原则,采取自由申报与定向组织两种形式相结合。

  专业镇项目的内容由四个部分组成,分别为:

  ㈠ 技术创新专业镇项目。

  技术创新专业镇项目面向建制镇(街道),指导有产业聚集的镇做好技术创新规划,搭建公共技术创新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科技服务和技术支持,延长和完善特色产业链,提升镇(街)的产业水平和规模,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和壮大。主要采取自由申报的组织方式。

  ㈡ 创新示范专业镇项目。

  创新示范专业镇项目面向已认定3年以上的省级技术创新专业镇,已完成了专业镇技术创新工作的各项任务,通过了验收,并且在专业镇建设工作中,技术创新卓有成效,特色产业优化升级成绩突出,在国内外同行业有较高知名度的专业镇区。开展创新示范专业镇工作,是要在原有专业镇技术创新工作的基础上,通过注入新的科技创新内容,进一步整合科技资源,提高特色产业创新能力和水平,逐步形成专业镇产业优势、创新优势和品牌优势,辐射带动周边地区产业集群发展,形成有带动力、联系紧密的产业链,对区域经济产生强大的辐射、示范和带动作用。主要采取定向组织方式。

  ㈢ 专业镇产业关键技术攻关项目。

  专业镇产业关键技术攻关项目面向省级技术创新专业镇、创新示范专业镇、各级技术创新平台、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支持各有关单位开展特色产业关键技术攻关,突破行业技术瓶颈。主要采取自由申报的组织方式。

  ㈣ 专业镇技术创新平台建设项目。

  专业镇技术创新平台建设项目面向省级专业镇公共技术创新服务平台,支持平台扩大服务领域和区域,完善平台的服务功能,推动平台功能多元化和服务上层次,建立新型产学研结合的公共服务平台,支持跨区域公共平台的建立和完善。主要采取自由申报的组织方式。

  二、项目组织程序

  ㈠ 项目申报。申请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相关项目,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pro.gdstc.gov.cn),提交电子申报材料并打印书面材料一式三份,经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或省直有关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送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

  ㈡ 项目论证。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论证评审,根据每个镇的申报材料、评审汇报情况以及考察情况,对申请镇的申请条件及实施试点的基础进行考察和审定。

  ㈢ 项目立项。通过专家论证的项目,由省科技厅、财政厅联合下发立项通知。立项项目承担单位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填写《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并打印书面合同一式六份,经所在地级以上市科技局或省直有关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送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

  ㈣ 项目监理。省科技厅组织有关部门或委托中介机构组织专家对重大专项实施监理,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及省直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大项目的跟踪服务力度,落实相关配套资金,定期对项目进行检查统计,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的重大问题,汇总编制项目进度报告和绩效评价报告。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项目停止经费下达。

  三、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08年5月31日。

  四、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省科技信息大楼1楼广东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
  邮政编码:510033
  网站地址:http://www.gdstc.gov.cn

  联系人及电话:
  业务受理窗口:83163930、83163931、83163932
  发展计划处:关春华 83163836

二○○八年五月四日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上一篇:关于举办“2008年国家扶持科技型企事业单位的政策解读暨申报国家

下一篇:转发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发布《2008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指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工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工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
备案号 :粤ICP备171253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