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关于做好2005年度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预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08-03-24     点击量:

粤科函农字〔2008〕217号

各有关市科技局、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部、财政部《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国科发计字〔2005〕264号)、《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财教[2005]140号)等文件精神的要求,省科技厅、财政厅将于2008年4月份对2005年度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进行验收,请项目承担单位于2008年3月28日前按要求提交验收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内容

  验收工作主要按照各试点县(市)所编制的富民强县实施方案中所提出的各项指标和总体实施目标为依据。验收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富民强县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和总体目标实现程度;项目专项资金及各级配套资金的到位与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方案中所提出的各项技术、经济和社会效益指标的执行情况和效果;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组织和管理情况等。

  二、验收材料

  ⒈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总结报告;
  ⒉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验收表;
  ⒊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
  ⒋相关附件:实施专项行动过程中取得的各类成果的证明材料、专利证书、鉴定报告、检测报告等,已有产品或样品的可附照片。
  以上验收材料要求一式七份并提交电子版到联系人的电子邮箱。

  三、验收时间

  请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编写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实施总结报告、填写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验收表并准备好相关附件材料,于2008年3月28日前报送至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农村科技处。2008年4月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将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四、验收方式

  所有项目进行现场验收。

  五、验收材料要求

  ⒈内容要求:数据翔实、分析合理;填写空格不够,可另附页,空格无内容,请划“”。
  ⒉审核要求:由地级市科技局对所委托管理的项目验收材料进行审核,加审核意见并盖公章。

  六、联系方式

  ⒈联系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1301房广东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邮政编码:510033);
  ⒉联系人及电话:吴晓青,020-87683692
          陈丽佳,020-83163902
  ⒊邮箱: chen_lijia@126.com,wuxiaoqing@gdte.cn
  (请同时发送以上2个电子邮箱)

  附件:⒈2005年度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清单
     ⒉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实施总结报告(编写提纲)
     ⒊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验收表

二○○八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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