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函成字〔2008〕223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技保密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度国家秘密技术定密工作的通知》(国科计(密)函〔2008〕1号)的要求,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秘密技术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申报重点是国家及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形成的秘密技术成果。2007年度由项目完成单位研究开发形成的国家秘密技术成果,2008年度密级或保密期限需变更的项目,请项目持有单位按《国家科学技术秘密的范围和密级确定原则》和《国家秘密技术项目审查表填写说明》的要求,填写《国家秘密技术项目审查表》、内容相同的3寸软盘各1式2份,同时报送有关技术说明材料2套,并按拟定密级进行保密管理。
二、到期解密项目,请项目持有单位填写《2008年度国家秘密技术解密项目意见表》1式2份,同意解密的应明确表态;若申请延期,请填写延期理由和期限。
三、申请提前解密的项目,请项目持有单位在上报截止期内以正式行文方式提出申请。
四、请将上述材料整理汇总后,于2008年4月15日前通过机要方式报送至省科技厅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以便汇总上报国家科技保密办公室。
联系人:省科技厅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 王雅文
电 话:020-83163923
地 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信息大楼1401
邮 编:510033
附件:⒈国家秘密技术范围和密级确定原则
⒉2008年度国家秘密技术解密项目意见表
⒊国家秘密技术项目审查表
二○○八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