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08年度广东省科技计划组织申报的后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书面材料报送时间
各申报单位书面申报材料由推荐部门收集后统一送交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
各项目申报单位的单位注册信息证明材料和申报项目书面材料请在申报项目提交时间截止后3日内迅速提交主管部门。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和省直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审核完毕后,将所推荐项目的书面材料及申报汇总表统一送交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具体时间见附件。
二、关于项目评审
2008年度各地市企事业单位申报的部分重点项目和引导项目继续委托各市科技局组织评审,具体委托项目清单和操作指南见业务综合管理系统通知。
附件: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受理主管部门报送申报材料时间安排
附件:
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受理主管部门
报送申报材料时间安排
4月21日:省直属厅局委办及省直企业集团等
4月22日:中科院广州分院、省科学院、省农科院、华南师范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东工业大学
4月23日: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南方医科大学、暨南大学、各地级市科技局
4月24日:由省教育厅推荐的其他高等院校、广州中医药大学、广州大学、广州医学院、广东海洋大学、汕头大学
4月25日:其他省直研究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