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关于申报2007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特色产业基地创新体系建设项目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07-07-09     点击量:

粤科函高字〔2007〕586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省级以上软件基地、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的创新体系和公共孵化与服务平台建设,今年将继续择优支持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的重点科技项目,支持方向为科技创新平台(包括共性技术研发机构、公共研发平台和检测平台等)、孵化与服务平台(包括软件出口外包、知识产权服务、信息服务、企业孵化器、金融服务、保险服务、物流服务平台建设等)。相关要求如下:

  ⒈申报单位必须是省级以上高新区、软件基地、科技创业服务中心或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有较好的建设基础,有稳定的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每个园区或基地限报一项。

  ⒉申报项目内容属于支持范围并体现当地近期工作重点。高新区以往获我厅立项支持且进展良好,目前仍需进一步支持的科技项目,可以申请结转。

  ⒊园区项目申请资助经费不超过300万元,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特色产业基地申请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元。

  ⒋申报材料使用“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任务)书”(可在广东省科技计划管理网站www.stw.gd.cn下载),结转项目需注明“结转”。书面申报材料一式3份,并提交电子文档1份,于7月16日前报送广东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园区内的项目由园区报送,特色产业基地的项目由市科技局报送。

  ⒌各高新区申报项目时,需同时提交2004~2006年以来承担项目的工作进展报告,我厅将组织相关处室抽查项目进展情况。

  ⒍项目不按时申报不予受理。

  ⒎联系方式:

  广东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处
  陈 曦,020-83163874,chenx@gdstc.gov.cn
  陈 辉,020-83163877,chenhui@gdstc.gov.cn

  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
  邵玉昆,020-83163930,stp@gdstc.gov.cn
  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省科技信息大楼1楼
  邮编:510033

二○○七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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