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函高字〔2007〕525号
各地级市以上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省电子监察系统的要求,从2007年6月开始对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考核、更名工作进行全过程跟踪监察。为此,我厅关于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考核、更名工作受理时间,严格按《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考核和更名办法》规定的时间受理申报材料。过了受理时间一律不予受理。(2007年第二批受理时间至7月5日止)。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考核和更名办法》规定的受理截止时间为:第一批:每年3月5日;第二批:每年7月5日;第三批:每年11月5日。
二○○七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