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关于举办“2007泛珠三角科技合作成果展示洽谈会”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07-05-18     点击量:

泛珠三角区域科技合作各成员单位:

  2003年以来,“泛珠三角”区域协调不断推向深入,“泛珠三角”9+2各省区科技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结成紧密的合作联盟,努力创造科技创新环境,有效地促进区域内跨省区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各省区的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取得了一大批重要的科技成果。为了宣传和展示“泛珠三角”区域创新合作以来所取得的新发展、新突破和新成绩,为泛珠地区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搭建一个良好的沟通、交流与合作的平台,进一步促进各省区之间的科技合作,按照“泛珠三角”区域科技合作第五次联席会议决定,现将于2007年6月在广东省举行泛珠三角科技合作成果展示洽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名称、组织机构、时间和地点

  展会名称:2007泛珠三角科技合作成果展示洽谈会

  主办机构:福建省科技厅、江西省科技厅、湖南省科技厅、广东省科技厅、四川省科技厅、贵州省科技厅、云南省科技厅、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海南省科技厅、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创新科技署、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科技委员会(广东省科技厅负责总体协调)。

  承办单位:广东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

  时 间:2007年6月26-30日

  地 点: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

  二、展示洽谈内容

  1、展示2003-2006年期间“泛珠三角”9+2各省区区域科技合作所取得的成果;

  2、展示各省区的科技创新成果;

  3、开展对口供需洽谈。

  三、展示形式及要求

  (一)本次展示洽谈会总面积为1000平方米,由广东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进行总体特装设计,按照“泛珠三角”各省区科技产业及文化特色,以背景和色彩区分为11个展示区域,每个省区展示20-40个项目成果(约20块展板)。请各省区根据本省区科技产业及文化特色,提出背景和色彩设计要点,并于5月10日前将设计背景图片、色彩要求及本次展览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含姓名、工作单位、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资料)报送广东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

  (二)本次展示洽谈会期间,科技部、教育部、广东省政府还将同期联合举办“广东省产学研工作会议”和“广东省产学研科技创新成果展示会”。科技部、教育部主要领导及全国部属高校负责人将到会现场参观;部属高校及广东省企业将组织项目参展并进行现场供需洽谈。请各省区认真组织本省区单位参展和洽谈。

  (三)请各省区于5月20日前提供本省区科技创新综合情况介绍(300字内)作为展区小前言,并同时按要求提供展板文字和图片资料、实物和模型清单(见附件一、二,电子版形式的材料请通过邮件发送,如果文档太大,请刻成光碟邮寄)。文字材料要准确、简练,图片和影像资料要生动、丰富,实物展品要具有可观性。展示项目的文字说明的电子文档格式要求word文档形式,图片的电子文档格式要求PC的Photoshop TIF文件、300精度以上的JPG文件或PDF文件(不接受 PowerPoint图片),每张图片须配文字说明并编号;实物和模型展品应提供名称,并标明相应的尺寸和重量。广东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负责统一设计、制作展板,各省区负责具体展品的布展工作。

  (四)请各省区选择最具代表性的成果或项目,突出合作成效。为避免参展项目的交叉重叠,区域合作项目以牵头省区为申报单位,其他合作省区不再另行申报。

  (五)展览用的实物和模型等展品的进场时间和摆设要求另行通知。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展品实物由广东省科技厅统一办理相关的入关手续。

  (六)各省区如需配置10A/220V插座,或更大的电容量,包括播放自行准备的多媒体宣传片,需要租用多媒体播放设备以及展会期间酒店住宿要求(见附件3),请于6月10日前与广东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联系。

  (七)展览方案及附件的电子表格可登陆广东省科技厅网站(www.gdstc.gov.cn)下载。

  四、展览费用

  1、展览的场租费、设计费、制作费、施工费由广东省科技厅负责。

  2、各省区参会人员往返交通费、食宿费、展品运输费自理。

  五、联系方式

  1、广东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

  赵名芳, 020-83563442,83566362(传真),xzdja@hotmail.com
  高怡和, 020-83563513,83563523(传真),gaoyh@vip.163.com

  2、广东省科技厅

  关春华,020-83549572
  李政访,020-83163922

二OO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泛珠科技合作成果展览项目登记表
  附件2:泛珠科技合作成果展览展品汇总表
  附件3:泛珠科技合作成果展览会住宿登记表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上一篇:关于调整推荐2007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项目时间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召开2007年广东省软科学重大研究课题“广东省引进技术消化吸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工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工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
备案号 :粤ICP备171253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