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关于开展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战略联盟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07-04-30     点击量:

粤产学研办函〔2007〕14号

各有关市(区)科技局,各有关高校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省部产学研结合工作,探索产学研结合的新机制、新模式,拓展产学研合作领域,提升产学研合作水平,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结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决定开展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战略联盟试点工作。现将《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战略联盟建设试点工作指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区域产业发展需求组织实施。

  联系人: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结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陈建敏
  电 话:020-83163383
  传 真:020-83163927



  附件:《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战略联盟试点工作指引》



二○○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战略联盟建设试点工作指引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合作协议》和《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关于加强产学研合作提高广东自主创新能力的意见》(粤府〔2006〕88号),根据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国资委、全国总工会、国家开发银行六部门《推进产学研结合工作协调指导小组会议纪要》精神,探索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结合的新模式、新路子,拓展产学研合作领域,提升产学研合作水平,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结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部产学研办)决定开展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战略联盟(以下简称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试点工作。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㈠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和自主创新战略,着力构建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国家重点建设高校(以下简称部属高校)为主要技术依托,强强联合、优势互补、互惠共赢、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将部属高校优势科技资源系统地注入广东支柱产业、新兴产业的发展中,实现产学研合作由短期合作、松散合作、单项合作向长期合作、紧密合作、系统合作的转变,加速部属高校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提升广东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加快建设创新型广东,为全国的产学研合作与发展做出贡献。

  ㈡ 基本原则。

  ⒈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部属高校为主要技术依托的原则。企业是产学研战略联盟的主体,行业核心企业、骨干企业是联盟创新战略的制定者、组织者和实施者,创新资金和条件等创新资源的主要投入者。部属高校的优势学科、研发团队、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资源是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的主要技术支撑。两者强强联合、优势互补,以合作求发展,以发展促合作。

  ⒉坚持立足当前和着眼未来相结合的原则。围绕广东产业和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通过建设成果转化平台,转化高校现有科技成果,解决广东产业尤其是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急需的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问题。同时,通过建设公共研发平台(基地),开展支撑产业发展的前瞻性和战略性研究,提升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自主创新能力,培育新兴产业,增强产业发展后劲。

  ⒊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注重实效的原则。在产业领域上,以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新材料、先进制造、节能与新能源、环保与资源综合利用等为重点;在区域布局上,以珠三角产业集聚地区为重点,通过重点突破,点线结合、点面结合,整体联动,带动粤东、粤西、粤北山区产业发展;在组建模式上,以大企业为龙头、特色优势产业为重点,关键、共性技术为核心,有效整合技术、人才、资金、政策、服务等要素,实现多元主体间的大联合、大协作、大创新,在更高层次上形成区域群体创新的格局。

  二、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㈠ 主要目标。

  根据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结合发展规划,围绕省部产学研“5155”工程的实施,“十一五”期间,通过组织实施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建设工作,在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形成100个左右在国内有重要影响、引领产业技术创新的产学研战略联盟,带动1000家企业增创名牌,新增5000亿高新技术产品产值。

  ㈡ 重点任务。

  “十一五”期间,通过省部产学研结合专项资金的引导,重点支持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开展以下工作:
⒈以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为载体,建设一批高水平、高层次的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支持骨干企业、核心企业与部属高校新建或提升工程技术创新中心、检测服务中心等研发平台;支持部属高校在企业内或产业较集中的区域内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分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中心或与广东企业联合建设国家级或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支持部属高校进入各类科技园区,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基地。

  ⒉以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为载体,组织申报和承担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集成优势资源,组织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争取承担一批国家重大科技或产业化项目。组织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实施广东重大科技项目,攻克一批制约广东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

  ⒊以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为载体,培育一批自主创新型企业和名牌产品企业。通过构建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扶持培育一批引领产业技术创新的高科技企业,示范、辐射、带动一大批科技型中小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总体提升区域和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⒋以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为载体,集聚和培养一批高层次技术和管理人才。以共建校企联合研发机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等方式,共建人才培养基地,大力培养和引进高层次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三、组织实施及阶段安排

  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的试点工作,采取省部产学研办与地市、部属高校科技主管部门主动组织和企业、高校联合组织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

  ㈠ 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的组建条件。

  ⒈联盟中的企业应具有良好的自主创新氛围,拥有先进可靠的生产技术条件和研发条件,技术创新、产品开发能力居国内同行业前列。

  ⒉联盟中的高校(科研机构等)在与产业相关的学科、技术领域拥有国家级、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研发团队和管理团队。

  ⒊高校与企业之间建立良好合作关系,具有持续创新能力、明确的合作研发方向、较强项目组织实施能力,在自愿结合的基础上,签订责、权、利明确的合作协议,形成紧密结合、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长期合作关系。
⒋设立理事会、专家委员会和相应的协调管理机构。理事会由联盟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决定联盟技术发展方向与重点工作任务,协调资金筹措与使用、成果转化及收益分配方案等联盟重大决策事宜;专家委员会主要是负责制定联盟的技术发展方向与重点研发项目。

  ㈡ 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的组建程序。

  ⒈制定联盟组建方案。在省市科技主管部门的组织协调下,企业与高校充分协商,围绕产业发展需求,共同签订协议,制定联盟组建的总体方案(方案提纲参见附件),明确联盟的近期目标和重点任务。

  ⒉报送联盟组建方案。联盟的牵头单位将产学研战略联盟组建的总体方案、协议等材料报送所在地级以上市科技局,由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审核后报省部产学研办备案。

  ⒊纳入科技计划支持。各地市科技局对联盟从事的技术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产业化工作应给予积极支持,纳入地方年度科技计划支持范围。省部产学研办对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提出的重大(重点)项目纳入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并给予优先支持。

  ㈢ 阶段安排。

  ⒈试点起步阶段(2007年3~6月)。结合广东实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订工作指引。在重点产业领域选择具备联盟组建条件的企业和高校等,开展产学研战略联盟组建试点工作。

  ⒉全面推进阶段(2007年7月~2008年12月)。根据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结合发展规划,进一步总结经验,创新体制机制,全面推进产学研战略联盟的组建工作,形成基本覆盖广东支柱产业、新兴产业的产学研战略联盟体系。

  ⒊完善提升阶段(2009~2010年)。在全面绩效评估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全面提升产学研战略联盟档次和水平,使之成为支撑和引领广东产业持续发展的重要载体。



  附:

  ×××××产学研战略联盟组建方案 
  (参考提纲)

  一、组建战略联盟的目的意义
  包括本行业的国内外发展现状、趋势及技术创新情况,组建联盟对行业发展的意义等。

  二、战略联盟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包括联盟3~5年的主要技术/经济发展目标、重点研发方向、重点课题,拟联合建设的技术创新(检测服务)公共平台、人才培养等情况。

  三、战略联盟的组织形式与运行机制
  包括联盟的组织管理架构(理事会、专家委员会、联络协调机构等),主要发起单位的名称、概况,主要技术带头人和企业管理人员概况,主要成员单位的责、权、利等,联盟日常运行机制等情况。

  四、战略联盟经费投入渠道及管理
  包括联盟确定的重点研发课题、公共研发(检测服务)平台的经费数量及来源渠道、经费的使用及管理等情况。

  五、战略联盟主要发起单位审核意见

  六、战略联盟主要发起单位签定的合作协议(以附件形式提供)
  明确约定各方的责、权、利,知识产权的归属、使用、利益分配、风险承担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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