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农字[2007]42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财政局(不含深圳市)和有关单位:
现将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发布〈2007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指南〉的通知》(国科办农字〔2007〕2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科办农字〔2007〕27号文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本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二、本年度的转化资金项目全面实行数字化管理,申报单位请尽快登陆“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http://program.most.gov.cn进行用户注册,注册及项目申报程序请参阅《2007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须知》。去年已注册的用户不需重新注册,用已有的用户名和密码即可进入申报系统填报相关申请材料。
三、据国家分配给我省的申报名额,各地级以上市原则上只能推荐1个项目;省农科院、省科学院、华南农业大学各推荐2个项目,其余高校与省直有关部门原则上只能推荐1个项目。
四、各市推荐的项目由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与财政局联合上报,并附推荐函;省级单位推荐的项目,由推荐单位直接将项目材料及推荐函报送省科技厅。
五、上报材料一式5份,省科技厅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择优选出我省申报的项目,由省科技厅和省财政厅联合上报科技部、财政部。
六、受理截止日期:2007年5月12日
申报材料寄送地点: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大院60号楼405室(邮政编码:510070)
联系人及电话:
广东省创新基金服务中心 邹细平 020-87680016
严爱琼 020-87682617
王大春 020-87680016
广东省科技厅农村处 许 茵 020-83163903
广东省财政厅农业处 穆慧姝 020-83170280
附件:《2007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指南》、《2007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须知》(从http://www.agrifund.cn、http://program.most.gov.cn/下载)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 东 省 财 政 厅
二○○七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