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和斯洛伐克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中斯科技合作委员会第四届例会将于2007年上半年在北京举行。届时,科技部将与斯方科技主管部门回顾并总结自第四届例会以来双边政府间科技合作的进展和项目执行情况,并与对方商定2007-2009年度中斯政府间科技合作与交流项目计划。
请中斯科技合作委员会第三届例会各项目执行单位对本单位所承担合作项目的执行情况作认真总结并以书面形式报我厅。所有申请列入新一届例会的项目需认真填写项目申请书以供评审,请各单位选择重点项目进行申报。
一、申报办法
1.项目申请单位填写"中斯科技合作委员会第四届例会项目申请表"(用中英文分别填写相应表格,表格样式见附件);
2.项目申请表(中英文)需打印一式三份,连同一份本单位推荐便函(各地市由该市科技局出具),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将申请表电子版发至maleju@gmail.com(邮件主题请注明"中国同斯洛伐克合作项目申请")。
3.请项目申请单位通知斯方合作伙伴同时向其所在国科技部申报,以便双方讨论项目计划时能够达成共同开展合作的一致意见。
二、申报原则
1.为我所需,注重实效;
2.结合国家科技发展计划选择项目;
3.基础性研究项目与产业化项目并举;
4.已与斯方合作伙伴建立相应联系。
三、申报时间
从即日起开始申报,截止日期为2007年3月30日。
四、联系人:对外合作处 董茗
电话:020-83163865、83548309
传真:020-83516596
电邮:dongm@gdstc.gov.cn
附件:中斯科技合作委员会第四届例会项目申请表(中、英文)
广东省科技厅
二○○七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