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函计字〔2006〕119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
2006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将于3月10日截止,为了更好组织本年度科技计划项目,充分发挥各地级市的积极性,发挥科技计划项目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各市申报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将部分由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组织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⒈3月8日为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报送2006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电子文档和项目汇总表的截止时间。
软科学研究计划、科技基础条件建设及科学事业费专项项目、科技成果推广计划项目、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由省科技厅统一组织评审,请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在3月8日将书面材料一式六份送交省科技厅(按汇总表顺序整理材料)。
工业、农业、社会发展三大领域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将委托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组织评审,3月8日只需将电子文档送交省科技厅。
⒉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评审必须在3月20日前完成,评审结果可以以分数的形式或档次的形式表示。3月22日将全部评审结果连同书面申报书一式两份报省科技厅。
⒊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要按工业、农业、社会发展三大领域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分组评审。评审指标要贴近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同时结合地方经济社会科技发展重点内容和发展规划,体现地方特色和优势。
⒋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要发挥熟悉当地经济社会情况的优势,重点组织开展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关键性技术攻关研究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研究,扶持有自主创新意识和能力的企业,培养创新人才队伍。
对技术水平高,产业带动性强或社会覆盖面广的科技项目,可作重点推荐。重点推荐项目必须单独说明专家评估意见及推荐理由。
⒌评审工作中要注意的其他问题请参见附件1。
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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